关于举办湖北省第十一届导游大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日期:2017-06-06
鄂旅游办发[2017]2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旅游局(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展示导游职业风采,交流导游服务经验,激励导游倡导文明旅游, 提高服务技能水平,传播行业正能量,省旅游委决定举办第十一届全省导游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州)旅游局(委)要根据大赛方案,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组建工作机构,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全省导游大赛选拔赛,广泛动员旅行社、导游行业组织、导游大师工作室等企业和组织推荐广大导游积极参与。各地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比赛过程科学合理、比赛结果公平公正。
  二、赛出职业水平
  各地要切实把握本次导游大赛主题,通过对导游职业道德素养及综合知识储备水平、专业讲解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文明旅游引导能力等方面的考核,突出导游职业道德的树立、职业技能的比拼、职业形象的展示,在导游群体中倡导“工匠精神”;要鼓励导游及相关参赛单位根据本地旅游资源,结合“讲好中国故事”的有关要求,创作一批高质量的导游词;要从导游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创新导游大赛的比赛形式,赛出水平、赛出实效, 让优秀导游人员能够脱颖而出。
  三、传播行业正能量
  各地要将宣传工作贯穿大赛始终,通过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大赛的主题和亮点,全面宣传展示导游优良形象。要发挥优秀导游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展示活动,同时结合当地实际请他们上电视、进课堂、上讲台进行言传身教,促进导游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展示旅游行业的正能量。
  四、宣传鼓励优秀人才
  各地要积极鼓励更多的导游参与大赛,以赛代训或以赛促训的形式,为全体导游人员提供学习、交流和提升素质的平台,为参赛选手提供多种形式的保障,对大赛中涌现出的优秀导游人员及获奖人员予以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获奖人员在人才培养、资金扶持等方面予以一定倾斜。
  本届大赛决赛时间暂定为2017年11月底,具体时间地点和大赛工作方案另行印发,请各地积极做好大赛有关准备工作。同时,请有意向承办本次导游大赛的市县,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省旅游委人教处。
  联系人:张艳娥
  联系电话:027-87124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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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湖北省第十一届导游大赛决赛代表队报名表
  2。湖北省第十一届导游大赛决赛推荐名额分配表
  湖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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