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化旅游厅和市扫黑办统一部署,市文旅局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今年以来所做工作
(一)健全常态化下工作机制,确保文旅行业规范和文化市场健康有序
2020年以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按照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恶违法犯罪领域长效长治工作机制的通知》精神,巩固提升专项斗争成果,切实履行文旅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压实各方责任,鄂州市文旅局逐步建立健全文旅领域扫黑除恶五个方面长效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源头治理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文旅市场经营准入和清退机制。二是建立健全文旅企业诚信经营和守法经营机制。三是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和反馈机制。
2.建立健全规范监管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和“双随机”抽查相结合机制。二是建立健全明察暗访检查机制。三是建立健全专项治理机制。
3.建立健全依法打击机制。一是依法打击文化领域乱象。二是依法打击旅游领域乱象。三是依法打击出版物领域乱象。
4.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三是建立健全执法问责机制。
5.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研督导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各级文旅部门单位信息报送机制。三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二)继续开展文化旅游领域行业清源行动,巩固行业专项整治成果
继续开展“行业清源”专项整治。一是对照专项整治责任清单,重点开展行业清源专项整治。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校园周边整治”、“暑期整治”,“疫情防控检查”对全市文旅市场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排查。鄂州市文旅局联合公安、消防、卫健、城管委等单位,对主城区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二是联合市城管委开展节日安全检查。2021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920人次,检查文化市场各经营单位460家。现场责令整改15处。三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机构改革后,文化行业与旅游行业监管工作合并,在监管平台系统上,市文化和旅游局已对以上两行业的监管事项与监管对象进行了整合,对相关检查人员进行了优化,对各行业的抽查频次进行了重新设定。四是反复组织拉网式清查,行业清源行动取得初步成果。开展印刷企业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92人次,对68家印刷企业调查摸底,对没有按照要求登记的8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
2021年以来,开展市场巡查整治如下。
1.开展安全排查及节日安全检查。出动执法人员920人次,检查文化市场各经营单位460家。现场责令整改15处;
2.开展双随机检查。开展双随机2次,检查经营单位20家,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
3.印刷企业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92人次,对68家印刷企业调查摸底,对没有按照要求登记的8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
4.疫情防控检查。专班(市场组、新闻出版广电组)检查文化市场44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320余人次。对25家网吧、16家娱乐场所没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全行业通报,对疫情防控不力的10网吧责令关停3天,对12家电竞酒店进行调查摸底。
5.对信访及群众反应的重点网吧反复组织执法检查。对主城区一往情深网吧、樊城网吧信访投诉进行执法检查4次,责令整改到位。
6.案件办理。办理擅自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案件1起,处罚金额23000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鄂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没到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文化市场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政策宣传、市场监管待工作主要是依托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来完成。2019年鄂州市编办发文《关于调整市直相关事业单位隶属关系的通知》,文件明确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整建制划归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管理,不再隶属市文化和旅游局管理。目前的情况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已明确隶属市城管执法委员会管理,出现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职责还在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但执法队伍已移交到市城管执法委员会的局面。
鄂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已划转到鄂州市城管执法委员会,但后续的移交工作没到位。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因执法支队已划转隶属关系,没有自己管理的队伍,已严重影响正常开展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仍然没得到根治。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一直是难点问题,特别是少数农村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仍未杜绝。农村区级文旅部门没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也没有执法力量,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现象仍然没得到完全根治。
(三)无证经营娱乐场所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目前我市城区现有歌舞娱乐场所33家,其中无证13家。无证歌舞娱乐场所存在办证难、投入多,规模大、治理难等特点,是全省普遍存在的现象。
四、下一步打算
1.继续深化“行业清源”行动,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酒店、旅行社、景区等场所的日常检查和巡查,跟踪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对无证娱乐经营场所统一上报扫黑除恶办,以利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歌舞娱乐市场。
2.继续开展联合行动,加大办案力度。继续联合公安、消防、卫健等部门开展“行业清源”行动。加强日常检查,狠抓执法办案,查处典型案例,形成高压态势,营造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强行刑对接,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涉黄、涉赌、涉黑涉恶等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并报告市扫黑办。
3.继续开展“行业清源”督查检查,确保行业清源。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工作重点,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发现辖区内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经营问题,依法查处。对违法违规经营问题较多的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查处。由局各分管领导带队,每月组织一次督查,重点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酒店、旅行社、景区等文旅市场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场所规范经营,落实主体责任,排除消防器材不完备、紧急疏散通道不畅通等安全生产隐患。并对发现的问题跟踪督促整改销号,确保行业清源落实落地。
4.加强技术监管手段,提升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应用水平,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使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办理旅游市场案件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使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办理旅游市场案件;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扩大重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控视频接入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要求,将符合接入条件的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全部接通监控视频;进一步提高文网卫士网吧监管平台服务端、客户端的安装率,确保辖区内每一家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都纳入安装范围,充分利用此平台对辖区内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执法巡查。
5.巩固完善行业经营单位网格化管理制度,健全长效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原则,认真研究和分析本地区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发展现状,综合考虑本地行政区划分布,科学划分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网格管理责任区域,合理分配网格管理责任区域内执法人员,实行“划片管理、责任到人”,将每一个单位的监管职责压实到每一级执法机构和具体执法人员,确保每一个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都在网格化管理范围内,形成全覆盖、全方位、无遗漏的网格化监督管理机制。针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剖析行业突出问题的特点和成因,举一反三查找暴露出的监督管理、制度建设、权力运行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从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的角度,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建立健全文旅市场领域长效管理机制。
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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