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1-00073 | 发文字号: | 鄂政办发〔2021〕70号 | 发文日期: | 2021年12月31日 |
发文单位: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31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生效日期: | 2021年12月31日 | 失效日期: |
《湖北省旅游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31日
湖北省旅游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目录
第一章 开启旅游强省建设新征程
一、“十三五”旅游业发展情况
二、“十四五”旅游业发展条件
第二章 锚定全省旅游发展总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战略部署
四、发展目标
第三章 优化旅游区域发展布局
一、一主引领
二、一江贯通
三、三区联动
四、六山支撑
五、九湖润泽
第四章 建设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
一、建设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
二、创建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
三、打造文化主题突出的国际化精品旅游线路
四、完善适应国际化需求的综合性旅游要素
第五章 拓展旅游发展重点领域
一、深化发展文化旅游
二、大力发展红色旅游
三、全面发展乡村旅游
第六章 推进旅游与各行业融合发展
一、与科技融合发展
二、与工业融合发展
三、与康养融合发展
四、与体育融合发展
五、与商业融合发展
六、与教育融合发展
第七章 提升旅游公共服务能力
一、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二、提高智慧旅游服务水平
三、构建旅游集散服务体系
四、完善旅游行业标识系统
五、深入推进旅游厕所革命
第八章 开发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
一、构建旅游形象品牌体系
二、形成多元旅游产品结构
三、凝聚旅游宣传推介合力
四、开拓国际旅游客源市场
第九章 提高旅游综合消费水平
一、优化旅游消费结构
二、扩大假日旅游消费
三、扩大夜间旅游消费
四、扩大线上旅游消费
五、扩大淡季旅游消费
六、扩大二次旅游消费
第十章 强化旅游发展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支持政策
三、优化营商环境
四、强化人才保障
五、提升治理水平
为充分发挥旅游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旅游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开启旅游强省建设新征程
一、“十三五”旅游业发展情况
(一)旅游产业地位不断提升。旅游业呈现持续快速发展态势,2019年全省接待旅游人数6.06亿人次,旅游收入达到6927.38亿元,四年来分别年均增长4.42%和12.6%,旅游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2020年,我省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开展“与爱同行,惠游湖北”活动,旅游业恢复性发展势头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旅游重点品牌加快形成。武汉、宜昌等一批旅游城市品牌,黄陂、夷陵等一批旅游县区品牌,武当山镇、木鱼镇等一批旅游名镇品牌,武当山、三峡人家、神农架等一批旅游景区品牌,以及一大批旅游名街名村、旅行社、星级饭店等品牌脱颖而出,对全省旅游发展发挥重要支撑作用。截至2020年底,全省拥有A级旅游景区428家,其中5A级旅游景区13家,居全国第六位。
(三)全域旅游发展有力推进。武汉市黄陂区等8个县(市、区)被授予“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称号,郧西县等8个县(市、镇)被授予“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称号,在全省形成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各市(州)、县(市、区)以全域旅游理念和标准推进旅游发展,在全省形成了由城到乡、进村入户的辐射状、递进式、网络化旅游发展新格局。
(四)旅游客源市场深入拓展。国内客源市场结构得到优化,市域休闲游、省内循环游、周边入鄂游全面兴旺,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重点市场不断拓宽,其他区域市场得到新开发。入境客源市场格局更趋多元,周边市场进一步巩固,北美、西欧等远程市场持续增长,大洋洲、东欧等新兴市场得到新发展。2019年,我省接待入境旅游者450.02万人次,位居全国第一方阵。
(五)综合带动功能显著增强。旅游业深度融入全省发展大局,成为推动城乡建设的重要力量,宜居宜业宜游的城乡发展模式深入人心。旅游业日益凸显作为朝阳产业、民生产业、绿色产业的综合优势,不断释放出经济、社会、生态等效应,在全省扩消费、稳增长、促就业、减贫困、惠民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省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五年发展成就为我省全面开启旅游强省建设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旅游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整体发展不平衡、联动发展不充分、综合实力不突出、对外形象不鲜明等问题,还需要认真研究并有效加以解决。
二、“十四五”旅游业发展条件
(一)旅游发展环境优。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十四五”时期的重要任务,旅游业因其综合性强、牵涉面广、带动力大,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出巨大潜力和广阔前景。中央和我省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作出重要决策部署,出台系列政策措施,为全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二)旅游消费需求旺。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多样化,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包括旅游在内的精神文化消费需求更加旺盛。2019年,我国国内旅游人数达到60.06亿人次,“十四五”时期将进一步扩大。文化体验、生态康养、休闲度假、亲子研学等新型旅游消费需求逐渐高涨,将促进全省旅游由规模增长向品质提升转变。
(三)产业融合潜力大。各级文化和旅游机构组建后,“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的叠加功效显现,旅游发展进入新阶段。文化强国、强省建设,将推动文化和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多领域融合发展,旅游业发展的综合质量和效益将全面提升。同时,旅游业也将在与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中,催生更多旅游新业态,释放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巨大潜能。
(四)科技赋能动力足。大力推动以5G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将拉动数字经济迅猛增长,同时也将深刻而广泛地改变旅游业,成为驱动旅游业创新发展的最活跃因素。云计算、物联网、AR/VR、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将在旅游领域得到广泛运用,从而打破传统产业格局,进一步推动旅游产品创新、业态创新、制度创新、服务创新,构建现代旅游产业体系。
(五)交通支撑能力强。全省对外立体交通条件显著改善,空中航线连接全球五大洲和全国重要城市,高速铁路5小时交通圈覆盖全国主要城市群,高速公路全面对接全国路网。省域内部交通更加便捷,县县都有快速交通方式抵达,通镇通村公路总里程和密度居全国前列,公路等级明显提升。旅游连接公路建设进程加快,全省A级旅游景区通达能力大大增强。
但也要看到,新冠肺炎疫情对旅游业发展造成严重冲击,“十四五”前期旅游企业走出困境、旅游市场恢复重振的任务艰巨。同时,旅游发展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国内外旅游发展竞争态势加剧,必须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以创新性措施锻造发展优势。全省旅游行业要以“拼抢实”的状态和作风,迎难而上,顺势而为,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第二章 锚定全省旅游发展总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总体要求,落实全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全国旅游发展第一方阵的目标定位,适应文旅融合新形势,以全域旅游为方向,以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供优质旅游产品和服务为中心环节,加强改革创新,统筹发展和安全,努力叫响“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叫响“万亿元产业”,把湖北建设成为旅游强省,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广大游客美好需要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作为旅游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旅游在荆楚”成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生动体现,成为促进本地居民就业致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
(二)服务大局,体现担当。在“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大局和“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布局中谋划和推进旅游业发展,释放旅游潜能,发挥旅游作用,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撬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和中部地区加快崛起。
(三)融合发展,良性互动。按照“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的要求,推动文化和旅游全方位融合,让文化和旅游为彼此赋能。推动旅游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拓展旅游发展空间,培育旅游新型业态,形成旅游和相关产业互促互动的良性格局。
(四)全域联动,区域协同。树立全域发展理念,以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为抓手,加强城乡联动、要素联动,实现旅游发展在全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发挥区域优势,彰显区域特色,推进区域协同,实现全省旅游差异化、整体化发展。
(五)科技赋能,创新驱动。推动旅游数字化发展,提升旅游科技含量,推进旅游产品、业态、服务、模式创新,增强全省旅游发展动能。推动旅游发展从资源和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促进旅游发展高质量和旅游管理现代化。
(六)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贯彻“两山”理论,遵循“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原则,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合理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历史文化保护线等空间管控边界,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科学规划,合理开发,促进旅游业绿色发展。
三、战略部署
(一)大格局发展旅游产业。把旅游业放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全国旅游发展的大格局中来定位、来谋划、来推进,做好旅游发展大文章,增强旅游地位和作用。对标国内一流,高标准打造旅游吸引物,多渠道拓展海内外市场,高质量发展旅游产业。推动吃、住、行、游、购、娱等传统业态转型升级,大力发展与相关产业紧密融合的旅游新业态,加快构建现代旅游产业体系。
(二)大手笔打造旅游项目。立足于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品质运营,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加快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应和拉动作用的重大旅游项目。力争完成30亿元以上旅游项目10个,10亿元以上旅游项目50个,亿元以上旅游项目100个,完成实际旅游投资超过5000亿元。
(三)大气力培育市场主体。鼓励和支持省内优势旅游企业采取资产重组、股份合作、资源整合、业态融合、品牌输出等多种形式做大做强,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实力、有前景的旅游企业集团和旅游上市公司,打造头部旅游企业。引进一批头部旅游企业落户湖北,带动我省旅游企业高水平发展。支持小微旅游企业发展,壮大旅游市场主体规模。
(四)大视野拓展旅游合作。在扩大开放中加快开发和推进合作,提高引资引智引客能力,使湖北旅游业在更广阔的舞台中实现跨越式发展。推进长江三峡、长江中游城市群、武陵山区、秦巴山区、大别山区、两湖平原等跨区域旅游协作。加强与长江流域省份的合作,建立长江旅游协作发展新机制,共同打造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加强与湘赣、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重点地区的旅游交流合作。扩大对外、对港澳台旅游交流合作。
(五)大力度讲好湖北故事。充分发挥旅游推介亲和力大、灵活度好、包容性强的特点,创新文化国际传播、世界文明对话的手段和渠道,宣传湖北改革开放新形象,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打造“五洲游客聚湖北”“荆楚文化导游说”文化推广品牌,在旅游产品开发、旅游解说服务中,用心用情用力讲好湖北故事、中国故事。
四、发展目标
(一)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着力构建“一主引领、一江贯通、三区联动、六山支撑、九湖润泽”的旅游发展新格局,积极建设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国家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以及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把我省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品质卓越、游客满意的综合旅游目的地。
(二)打造全省经济增长新引擎。着力推动旅游业在加快恢复的基础上高质量向前发展,成为覆盖多个要素、关联多个行业的综合性大产业,成为全省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和第三产业的龙头。旅游接待人数、旅游收入在2022年恢复到2019年水平后,分别年均增长10%、14%,规划期末分别达到8亿人次以上、1万亿元以上。放大“旅游兴带百业旺”效应,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带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打造全国旅游循环大节点。着力发挥湖北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区位优势和“中国立交桥”的交通优势,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和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强化湖北的长江旅游核心、中部旅游支撑和中国旅游枢纽地位,将我省建设成为国内旅游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旅游双循环的重要链接。
(四)打造中华文化传播示范区。着力释放旅游的文化功能,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以荆楚文化为基础,融入特色文化元素和符号,推出系列文化旅游产品,加强对外宣传和推广,使旅游成为促进中华文化认同、增强中华文化自信的重要载体,成为增强荆楚文化软实力、提升荆楚文化影响力的重要途径。
(五)打造旅游现代治理样板区。着力推进旅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逐步形成旅游资源保护更加有效、旅游市场监管更加科学、公共服务保障更加完善、文明旅游氛围更加浓厚的治理格局,使旅游成为湖北建设“中部省域治理样板区”的先行者。
展望2035年,旅游业综合功能全面释放,旅游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突出,旅游产业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旅游事业成为展示荆楚文化形象的重要阵地和荆楚文化走出去的重要渠道,旅游出行成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日益增强的重要标志,旅游行业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示范行业。
第三章 优化旅游区域发展布局
一、一主引领
强化武汉市在全省旅游业发展中的龙头地位和牵引作用,以武汉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带动武汉城市圈旅游业一体化发展和全省旅游业整体发展。
发挥武汉都市文化风情和大江大湖自然资源优势,推进黄鹤楼景区、东湖风景区、汉口历史风貌区文化旅游功能提升和黄陂甘露山文旅城建设等重点项目,将武汉打造成为展示长江文明的国际都市旅游目的地、国际滨水旅游名城和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发挥武汉作为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以及武汉得天独厚的地理区位优势、快速便捷的对外交通优势、业已形成的经济综合优势和整体领先的旅游产业优势,巩固和强化其旅游集聚功能、综合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功能,将武汉打造成为带动全省、辐射中部地区、并在长江流域发挥重要作用的旅游发展动力中心。
二、一江贯通
发挥长江贯穿全省千余公里的优势,着力打造以长江为主轴,以沿江城市为依托,以武汉、宜昌大型旅游港为支撑,以武汉都市旅游、长江三峡旅游为龙头,以游船旅游产品为主体的湖北长江黄金旅游带。深入挖掘长江文化、楚文化、三国文化等文化资源,充分利用长江沿线河溪、山岳、湖泊、湿地、森林等生态资源,推出一批国家旅游风景道、自驾游精品线路、水上旅游航线和水陆组合旅游产品,将湖北长江黄金旅游带打造成为具有世界影响的大河文化旅游廊道和旅游经济带。同时,加强长江支流汉江、清江沿线旅游资源整合和旅游线路集成,打造汉江文化旅游廊道和文旅融合产业带,打造八百里清江画廊。
三、三区联动
立足西部、中部、东部的旅游资源特色、旅游发展阶段、旅游发展定位等实际,以差异化开发、联动式发展为着力点,打造特色鲜明、相得益彰的三大旅游区域。
西部山水生态旅游区包括宜昌、十堰、恩施、神农架,是旅游资源富集、山水特色显著、景观价值独特、品牌影响广泛的黄金区域,是湖北旅游重点发展区域。发挥宜昌市旅游集散功能,以长江三峡、清江画廊、武当山、丹江口水库、神农架、恩施大峡谷、腾龙洞、唐崖土司城等旅游景区为依托,协同发展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全面提升旅游品质,强力支撑湖北建设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着力展示湖北对外旅游新形象。
中部历史文化旅游区包括襄阳、荆州、荆门、随州、仙桃、潜江、天门,以历史文化体验、主题公园游乐、森林湖泊度假、乡村观光休闲、红色旅游教育为特色,是湖北旅游加快发展区域。发挥襄阳市旅游集散功能,以古隆中、唐城、荆州古城、荆州方特主题乐园、明显陵、大洪山、炎帝神农故里等旅游景区为依托,加快发展国内旅游,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提高旅游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力彰显湖北作为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的文化特色和魅力。
东部人文休闲旅游区包括黄冈、黄石、孝感、咸宁、鄂州,以红色文化体验、山地休闲度假、乡村观光休闲、温泉康养旅居、工业文明展示、中医药健康休闲为特色,是湖北旅游接续发展区域。大力发展国内旅游,努力做大旅游规模,将大别山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红色旅游基地,将温泉旅游、乡村旅游打造成为全国知名旅游品牌,同时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和全省影响的旅游景区。
四、六山支撑
发挥湖北山地广布、类型多样的资源优势,强化名山对湖北旅游发展的促进作用,努力形成“六山支撑、群山跟进”的山地旅游发展新格局。坚持差异化开发、特色化发展,打造和唱响武当山文化旅游、神农架生态旅游、武陵山地质旅游、大别山红色旅游、大洪山休闲旅游、九宫山避暑旅游等品牌。发挥“六山”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综合利用各类山地旅游资源,推动全省山地旅游整体发展。
五、九湖润泽
发挥湖北“千湖之省”的资源和品牌优势,突出湖泊对湖北旅游的品牌彰显和发展促进作用,做大湖泊旅游,努力形成“九湖引领、千湖竞发”的湖泊旅游发展新格局。坚持观光、休闲、度假并重,加强湖泊、岸线旅游资源整合,打造形成东湖、洪湖、梁子湖、丹江口水库、漳河水库、仙岛湖、洈水湖、陆水湖、富水湖等知名湖泊旅游品牌。发挥“九湖”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综合利用各类湖泊旅游资源,推动全省湖泊旅游整体发展。
第四章 建设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
一、建设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
按照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要求,进一步提升黄鹤楼、三峡大坝、武当山、神农架、恩施大峡谷等5A级旅游景区和武当太极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品质,力争1—2家进入世界级旅游景区行列。将“一江两山”(长江三峡、神农架、武当山)整体打造为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品牌,并连接恩施大峡谷、腾龙洞等旅游景区,形成集中展示湖北旅游精华、世界知名的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带。推进三峡大瀑布、龟峰山、明显陵、神农故里、荆州古城等创建5A级旅游景区,推进三峡旅游度假区等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以核心旅游景区为引领,推动湖北旅游全域发展,构建多层级、多元化旅游景区体系,实现4A级旅游景区市州全覆盖,并在半数以上市州集群化发展。
二、创建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
按照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要求,进一步提升武汉、宜昌、襄阳、十堰等城市的旅游功能,力争2家进入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行列。支持荆州、恩施、咸宁、随州、黄冈等一批旅游资源富集、旅游产业基础较好的城市配套旅游要素,完善旅游功能,提升旅游形象,创建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旅游休闲城市。按照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要求,支持武汉市黎黄陂街、户部巷-红巷、昙华林和襄阳市襄城北街等开展创建活动,力争3家以上进入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行列。支持已创建为省级旅游名街和其他综合条件好的街区创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力争创成10座省级旅游休闲城市和30个省级旅游休闲街区。
三、打造文化主题突出的国际化精品旅游线路
挖掘文化内涵,发挥区域特色,以旅游城市为依托,以核心旅游景区为引领,加强旅游资源整合,推动旅游要素聚集,打造武汉都市之旅、宜昌长江三峡之旅、十堰武当山问道之旅、神农架探秘之旅、襄阳三国文化之旅、恩施土家风情之旅、荆州楚文化之旅、随州炎帝寻根之旅、黄冈大别山之旅等九条精品旅游线路。加强我省与全国核心旅游景区、精品旅游线路的对接,打造跨省域精品旅游线路。发挥4A级旅游景区的区域带动作用,培育一批市域、县域精品旅游线路。
四、完善适应国际化需求的综合性旅游要素
(一)旅游住宿。
优化旅游住宿业结构,构建以大众住宿设施为主体,高等级旅游饭店为补充,以民宿、主题酒店等非传统旅游住宿设施为特色的产品供给结构,实现高等级旅游饭店增长20%以上,高等级旅游民宿增长100%以上。推动大众住宿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优化大众旅游住宿空间布局。提升武汉旅游住宿国际化水平,提升宜昌、襄阳、荆州、十堰、恩施等城市旅游住宿品质。推动全省非传统旅游住宿体系建设,形成公寓式酒店、社会旅馆、民宿和怀旧火车酒店等特色住宿设施有序发展的新格局。
(二)旅游餐饮。
推动建设特色美食街、美食城,引导全国知名社会餐饮品牌来鄂布局设点,促进社会餐馆面向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引导星级饭店、游船推广和创新楚菜品牌,鼓励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开发特色旅游餐饮。培育县域旅游美食品牌,评选旅游美食工匠,推出一批餐饮服务质量高、荆楚文化韵味浓、区域内外影响大的特色旅游美食。加大对餐饮名店、美食品牌的支持力度,出台旅游餐饮服务质量标准,不断提高旅游餐饮发展水平。
(三)旅游购物。
优化旅游购物场所空间布局,形成以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旅游服务场所为主体,城市特色购物街区、购物中心等为重点,机场航站楼、火车站候车厅、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为补充的旅游购物场所格局。支持武汉、宜昌、襄阳打造全省时尚旅游购物城市,荆州、十堰、恩施、黄石等打造特色旅游购物城市,各县(市、区)建设特色旅游购物基地,高速公路服务区开辟特色旅游购物区。宣传推广我省优质工农业产品,创新开发特色旅游收藏品,拉动和满足旅游者多样化购物需求。
(四)旅游车船。
积极发展长江三峡游船旅游,引导新建和改扩建适合高峡平湖度假需求的星级游船,发展新型环保观光游船、游艇,形成以高峡平湖品质度假游和特色休闲游相结合、峡江揽胜与支流观光相结合的三峡游船旅游产品体系。延伸长江旅游线路,引导游船企业开辟长江中下游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发挥江河纵横、湖泊密布的资源优势,积极发展城市夜游船、湖泊观光船、水乡休闲船,完善水上旅游产品体系。鼓励兴办专营、主营旅游业务的汽车客运企业,引导社会汽车运营企业、汽车租赁企业、汽车俱乐部企业拓展旅游业务,推动旅游汽车运输业发展。建设自驾车旅居车营地,推动露营旅游发展。
(五)旅行社。
推动全省旅行社高质量、差异化发展,形成以龙头旅行社为引领,以大型旅行社为支撑,中小型旅行社蓬勃发展的新结构,健全完善旅行社业务批发零售分工体系。鼓励旅行社加强线路创意开发、强化旅游产品体验、增强社交场景设计、提升个性服务品质,不断优化旅游线路服务供给。支持大型旅行社拓展线上、整合业内、延伸业外、覆盖境外,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支持中小型旅行社针对特定旅游消费需求,走特色化、专业化发展之路。
第五章 拓展旅游发展重点领域
一、深化发展文化旅游
(一)建立文旅互促机制。
围绕提高湖北旅游吸引力和竞争力,深入挖掘地域文化特色,将文化内容、文化符号、文化故事融入景区景点,把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纳入旅游线路、游程项目、讲解导览中,丰富旅游内涵,提升旅游品质。提升硬件和优化软件并举,提高服务品质和增强文化体验并重,在旅游设施、旅游服务中增加文化元素和内涵,体现人文关怀。围绕彰显文化影响力和软实力,突出文化主题开发旅游资源、建设旅游景区、编排旅游线路、讲解旅游产品,通过旅游渠道让荆楚文化精彩呈现、广泛传播、深入人心、走向世界,使在鄂旅游过程成为中国人、世界华人感悟中华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的过程,成为五洲游客体验中华文化、加强文明交流互鉴的过程。
(二)建设文旅融合项目。
在有效保护基础上,促进红色文化、长江文化、楚文化、三国文化、民族文化等的旅游化利用,策划和建设一批体现文旅融合发展的重大项目。支持建设以文旅融合为主体的城市新区、城乡功能区,推动不同类型的城市新区、城乡功能区体现文旅融合功能。支持建设文化项目和旅游项目相结合的文旅小镇、文旅综合体,引导旅游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自驾车房车营地等旅游项目通过丰富文化元素提档升级,鼓励非遗小镇、考古遗址公园、文化公园等文化项目通过服务游客需求放大效应。推动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剧院、非遗展示馆等文化场所加强旅游功能建设,培育主客共享的美好生活空间。
(三)丰富文旅融合业态。
推动非遗展示表演、文艺演出、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经营活动进景区,促进景区业态提质升级。加强传统村落、文化节庆、民俗活动、城乡生活等的旅游化利用,推出一批文化旅游新产品。积极发展影视旅游,打造唐城、汉城、百里荒等影视旅游品牌,推动全省影视拍摄基地联盟结合旅游创新发展。大力发展旅游演艺业,通过提升和新创相结合,打造3-5部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旅游演艺节目。加快文创产品的市场化、产业化进程,提升旅游购物水平。加快音乐、艺术品、创意设计、动漫、游戏等文化业态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创新文旅业态。支持旅游企业、文化企业拓展经营领域,推动形成一批以文化和旅游为主业,以融合发展为特色的骨干企业。
(四)培育文旅融合品牌。
以红色文化、长江文化、楚文化、三国文化、民族文化等为载体,培育武汉都市、长江三峡、神农秘境、世界遗产、浪漫楚风、智慧三国、大别山水、始祖炎帝、清江风情、健康养生、红色生态、平原水乡、四季赏花等文化旅游特色品牌,打造原创IP,讲好湖北故事,塑造湖北名片。丰富“灵秀湖北”品牌内涵,建立、推广城市文化和旅游形象品牌体系。加强文化和旅游一体创建,推出一批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以及文旅名县名镇名村等文旅品牌。推进节庆活动的文旅融合,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旅游节庆、展会。推动文化传播、旅游推广一体发展,实现资源共享、平台共用、彼此赋能、互动增效,打造“荆楚文化走世界”“荆楚文化丝路行”“五洲游客聚湖北”“荆楚文化导游说”等文旅融合宣传品牌。
(五)实施文明旅游创建工程。
把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实施文明旅游创建工程,推进文化赋能、文明促旅,整治不文明行为,形成新时代文明旅游新风尚。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旅游发展全过程,拓展旅游的价值引导、文化熏陶、道德教育功能。创建文明旅游城市、文明旅游景区、文明旅游企业,选树文明旅游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文明游客,并予以宣传推广,在全社会营造文明旅游的良好氛围。
二、大力发展红色旅游
(一)优化红色旅游发展布局。
挖掘红色旅游资源,培育红色旅游品牌,构建“一核心、两基地、多节点、全省域”的红色旅游空间布局。以“英雄城市”为主题,弘扬近代首义文化、现代革命文化、新时期抗洪精神和新时代抗疫精神,把武汉建设成为全省红色旅游核心、全国重要红色旅游城市。推动大别山和洪湖红色旅游基地建设,发挥两地旅游资源综合优势,红色文化与绿色生态相促进,构筑以红色为魂、以绿色为体的复合型旅游产品,将两地打造成为全国有影响的红色旅游目的地。发挥大悟、阳新、咸安、曾都、宜城、鹤峰、咸丰等节点作用,打造省内有影响的红色旅游目的地。推进省域红色旅游整体发展,实施“双十双百”红色旅游品牌建设工程,推出十大经典景区和十条精品线路,新建、改扩建100家红色文化主题场馆,培育100家红色基因传承基地。
(二)巩固拓展传统红色旅游。
加快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湖北段)建设,与相关省市长征红色旅游协同发展。加强与河南、安徽、湖南、重庆等省市红色旅游资源的联动开发,推出一批跨区域红色旅游主题线路。巩固、提升武汉—麻城—红安全国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和武汉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黄冈市大别山红色旅游区、湘鄂西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孝感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等有代表性的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引领省域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和经典景区建设。以湘鄂赣红色旅游系列景区、鹤峰县五里坪系列景区、新四军第五师旧址群、忠堡大捷遗址及烈士陵园等重点红色旅游景区为依托,整体开发全省红色旅游资源,全面推广红色旅游产品,并使之成为全省旅游产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红色革命文化研学,通过红色故事场景化、红色事迹角色化、红色生活日常化等手段,提升一批红色旅游景区(点),开发一批融教育性、知识性、文化性、体验性于一体的红色研学旅行产品。
(三)加快发展当代红色旅游。
挖掘新中国成立后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模范人物、先进事迹中蕴含的红色精神,打造一批当代红色旅游景区,形成其与传统红色旅游互动发展的新格局。实施当代红色旅游“四个一批”示范工程,培育一批以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荆江分洪工程、丹江口水利枢纽工程等重大现代工程为载体的当代红色旅游展示基地,推出一批以做出过重要贡献的国有企业为依托的当代红色旅游体验项目,建设一批以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人物先进事迹为内涵的当代红色旅游教育园区,打造一批以战疫、战洪、战贫等特定事件为主题的当代红色旅游故事场馆。以“四个一批”示范工程带动当代红色旅游资源综合利用,推出一批当代红色旅游产品,弘扬新时代红色精神。
(四)提升红色旅游发展质量。
加快红色旅游资源的景区化进程,创建一批以红色文化为主要特色和载体的A级旅游景区,其中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增加3家以上。推进红色参观点的产品化转型,完善“以红为魂”的旅游要素体系,将红色考察、红色研学、红色研修、红色教育等活动升级为红色旅游体验产品。推进红色旅游与生态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工业旅游等的融合发展,培植一批适应市场需求的复合型旅游产品。促进红色旅游业态创新,支持红色旅游文艺创演、红色旅游商品开发和红色旅游食宿设施建设。强化科技支撑,丰富红色旅游展陈与体验,推进红色旅游景区的数字化改造。
三、全面发展乡村旅游
(一)构建乡村旅游体系。
推动乡村旅游转型升级,加快形成县—镇—村递次推进,乡村旅游景区和要素连点成线、聚线成片的乡村旅游发展网络,努力打造“到荆楚名县、进荆楚名镇、访荆楚名村、逛荆楚名街、品荆楚群艺、走荆楚绿道、赏荆楚美景、住荆楚人家、尝荆楚美食、带荆楚好礼”的乡村旅游新格局。创建20个旅游名县(区)、100个旅游名镇、200个旅游名村、300个乡村美景,提高乡村旅游在全省旅游高质量发展中的地位和比重,乡村旅游接待人次和综合收入达到全省旅游规模的四分之一以上。
(二)打造特色旅游片区。
推动旅游发展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实现旅游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乡村振兴赋能旅游发展的良性循环。推出一批观光产业园区,建设一批乡村体验项目,打造一批田园综合体、休闲渔业综合体,着力培育农业观光、四季花香、山村度假、湖泊休闲、生态康养、农家体验等乡村旅游产品体系,逐步形成武汉环城游憩休闲、江汉平原水乡、宜昌柑橘之乡、恩施土苗风情、鄂西北山地生态、鄂东四季花木等六大乡村旅游片区。
(三)培育乡村旅游品牌。
巩固湖北旅游名镇名村品牌,拓展文旅融合领域,创建一批湖北旅游名镇名村,引领和带动乡村旅游全域发展。推进乡村旅游景区标准化管理,创建一批乡村型A级旅游景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和其他品牌旅游区。推动乡村旅游资源特色化开发,分别打造景观农业、农业产业园、赏花基地、农事生活、休闲庄园、渔家风情园、旅游营地、文化活动等乡村旅游示范品牌。持续扩大“荆楚乡村文化旅游节”影响,打造一批乡村旅游节庆品牌。
(四)创新乡村旅游要素。
推进精品乡村民宿建设,形成一批乡村民宿集聚区和民宿示范村,提升乡村旅游住宿品质。推动乡村农副产品、农家特产、手工艺品、非遗产品等向乡村旅游商品转型,建设乡村旅游后备箱基地和其他购物市场,繁荣乡村旅游购物业。打造一批影响广泛、群众喜爱的荆楚群艺名品,增强乡村旅游吸引力。挖掘乡村美食资源,推出一批乡土餐馆,打造舌尖上的荆楚乡村旅游。推动乡村文化创意集聚发展,形成一批有影响的乡村文创基地。优化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一批集文化、生态、景观、交通、休闲功能于一体的“荆楚乡间绿道”。推动乡村休闲要素聚集和业态升级,形成一批乡村文旅消费集聚区。
第六章 推进旅游与各行业融合发展
一、与科技融合发展
实施“互联网+旅游”工程,推动云计算、物联网、AR/VR、全息投影、无人驾驶、表演机器人等新兴技术在旅游领域的应用,培育新型旅游业态。加快旅游数字化步伐,推广云旅游、云演艺、云娱乐、云直播、云展览、云购物等新型消费模式。推动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引进高科技支撑的旅游项目,推动主题公园、旅游演艺在空间声场设计与仿真技术上的创新。强化旅游科技支撑,提升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旅游装备研发与应用、旅游管理与服务、游客体验的科技含量。加强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积极申报文化和旅游科技研究项目,积极创建旅游与科技融合示范区、示范企业。大力发展科技旅游,依托武汉东湖科学城、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和全省科技园区、科研院所、科技馆等科技资源,推出一批科技旅游产品。
二、与工业融合发展
挖掘工业遗址遗迹资源,推进工业企业、设施的旅游化利用,开发工业遗产主题公园、工业文化博物馆、城市工业景区、虚拟展览馆、生产工艺体验馆等工业旅游核心景点,形成多样化工业旅游产品体系。打造以武汉汉冶萍公司-汉阳铁厂旧址,黄石汉冶萍公司-大冶铁厂旧址、华新水泥厂旧址、大冶铜绿山古铜矿遗址,咸宁赤壁二三四八蒲纺总厂旧址、湖北省赵李桥茶厂旧址,襄阳老河口湖北5133厂旧址等为代表的工业遗产遗迹主题线路,以武汉平和打包厂、沙市洋码头文创园等为代表的工业文化创意主题线路,以宝武钢铁、东风汽车、三峡大坝、葛洲坝、丹江口大坝、黄鹤楼酒厂等为代表的现代工业生产主题线路。支持重点工业企业生产旅居车、游轮游艇、景区索道、游乐设施和数字导览设施等,促进旅游装备制造业发展。
三、与康养融合发展
加快旅游与健康、医疗、养老、养生等康养业态联动发展,开发中医养生、太极养生、温泉养生、森林氧疗、运动康养等特色化康养旅游产品,推出一批康养旅游目的地。支持武汉、宜昌、十堰、恩施等地发展康养医疗、康养体育、康养食品等产业,创建旅游主导的康养产业试验区。支持咸宁、随州、孝感、黄冈等地发展康养温泉,建设一批温泉特色康养旅游区。支持十堰、神农架、恩施、黄冈、咸宁等地创建康养旅游示范基地、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
四、与体育融合发展
推动旅游与健身休闲、竞赛表演、特种运动融合发展,创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打造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体育旅游目的地。支持各地承接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体育赛事,开发体育类旅游产品,支持旅游景区举办各类赛事活动。积极发展马拉松、自行车、滑雪、垂钓、登山等户外运动项目,鼓励旅游景区增设航空运动、山地运动、水上运动、冰雪运动等项目,建设一批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积极发展冰雪旅游,培育1-2个具有全国影响的滑雪度假地,将湖北打造成为南方冰雪旅游示范区。推进体育场馆、体育设施配套旅游服务功能,引导体育场馆、设施向游客开放。
五、与商业融合发展
推动商业文化街、美食休闲街、历史文化街、民俗风情街、中央商务区、地标性商圈、特色酒店集聚区拓展旅游服务功能,形成一批商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培育和引进国内外大型会议、展览、论坛、节事活动,建设一批具有国际水准,集商务休闲、专业展览、创意策划、商贸购物、物流集散、餐饮住宿、教育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会展中心和商务旅游集聚区,打造全国有影响的商务旅游目的地。发挥武汉、襄阳、宜昌自贸试验区综合优势,发展跨境贸易、跨境物流等业务,建立区域旅游商品交易集散中心。
六、与教育融合发展
挖掘和释放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的“书本”功能,引导中小学生“行千里路,读万卷书”,培育研学旅行新业态。推动研学旅行全域布局,建设多层次、多类别研学基地,推出涉及自然知识、历史文化、革命教育、科学普及、生命安全、传统礼仪等领域的系列研学课程,形成一批特色研学旅行产品,把湖北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研学旅行目的地。把开展研学旅行和加强青少年教育结合起来,寓教于游,促进中华文化认同,扩大中华文化影响,放大研学旅行的综合效应。
第七章 提升旅游公共服务能力
一、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呼南高铁规划落地,与郑万高铁、武西高铁、沿江高铁等形成全省“快进”铁路交通体系。进一步优化高速公路布局,加密快速交通网络。推进通景公路建设,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有两种快速交通方式通达,4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通达二级以上等级公路,3A级以下旅游景区通达等级公路。建设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等一批旅游风景道,配套建设自驾车房车营地等体验式设施。加快“慢游”交通体系建设,积极建设观光慢火车、休闲步道、自行车道等设施。支持建设服务旅游的通用航空机场、港口、停车场、加油站、服务区等交通基础设施。
二、提高智慧旅游服务水平
加强智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全省等级旅游景区和旅游企业实现5G信号全覆盖,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达到国家智慧景区标准,全省分时预约、流量监控、智能导服等功能不断完善。创建一批智慧旅游城市、镇村、景区、企业,支持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服务中心、旅游营地、旅游停车场、旅游厕所、旅游解说体系智慧化改造。提升行业智慧化管理水平,培育一批智慧旅游示范项目,提升“一部手机游湖北”智慧文旅服务平台功能。推动相关部门数据资源对文化和旅游部门开放共享,建立旅游信息资源共享目录,提高管理效能。
三、构建旅游集散服务体系
以强化交通衔接、旅游集散功能为中心,加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机场、码头与市区的交通衔接,着力构建三级旅游集散体系。支持武汉建设高水平服务国内外游客的I级旅游集散中心,宜昌、襄阳、十堰、恩施、荆州建设服务国内外游客的Ⅱ级旅游集散中心,黄冈、咸宁、荆门、随州、孝感、黄石、鄂州、神农架、仙桃、天门、潜江建设以服务国内游客为主的Ⅲ级旅游集散中心。推动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旅游资源丰富的县(市、区)建设具有旅游集散功能的游客服务中心。增强游客服务中心、咨询中心的旅游公共服务功能,引导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拓展旅游服务功能。
四、完善旅游行业标识系统
推进旅游标识系统全域覆盖,实现旅游标识内容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重点设置高速公路通往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城际公路和城市道路通往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的交通引导标识,城市公共场所标识,游客集散(服务)中心标识,旅游景区导览标识、解说系统及停车场、餐饮、厕所、急救等服务设施标识等。鼓励实施中、英、日、韩等多语种标识,鼓励旅游景区等旅游服务场所设置具有文化特色的个性化导览标识。加强部门协同,统筹建设旅游标识系统与其他各类标识体系,实现旅游标识、城市标识、公共标识、特殊标识等相得益彰。
五、深入推进旅游厕所革命
巩固“厕所革命”成果,持续推动旅游厕所标准化建设,实现游客行程所及的旅游服务场所都有相应标准的旅游厕所,并与游客规模、性别构成、特殊人群需要等相适应。推进A级旅游景区厕所建设,全省A级旅游景区厕所全部达到A级及以上质量等级;4A级旅游景区厕所以2A级为主,3A级厕所不少于30%;5A级旅游景区厕所以3A级为主。加快通景公路沿线、自驾车营地等的A级旅游厕所建设,加大城市文化休闲街区旅游厕所覆盖密度。支持旅游厕所家庭卫生间建设,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家庭卫生间覆盖率达到100%。引导城乡厕所、交通厕所更好服务游客需求,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厕所对游客开放。鼓励旅游景区、文博场所购买、租赁移动厕所,缓解旅游旺季游客如厕难问题。提高旅游厕所建设质量,注重生态理念、科技含量、文化特色、景观价值相统一。
第八章 开发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
一、构建旅游形象品牌体系
在总结“灵秀湖北”旅游形象品牌推广成效和不足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湖北地理、历史、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紧密结合湖北旅游资源和产品特色,借鉴国内外经验,重新概括和提炼湖北旅游形象品牌。与此同时,在知音江城、诗画宜昌、楚韵荆州、人文黄冈、长寿荆门、香泉咸宁、硒有恩施、神韵随州、秘境神农、人间仙桃等旅游形象品牌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证和提炼各市州旅游形象品牌。在打造城市旅游形象品牌的同时,结合推广核心旅游景区、精品旅游线路、特色旅游设施,提炼和推出多层次旅游形象品牌,构建湖北旅游形象品牌体系。
二、形成多元旅游产品结构
推进观光旅游、度假旅游、专项旅游产品相结合,提升山水、名胜、乡村、工程等观光旅游产品,积极发展山地、森林、湖泊、温泉等度假旅游产品,大力拓展漂流之旅、赏花之旅、品茶之旅、红色之旅、工业之旅和体育运动、中医养生、文化体验、研学旅行等专项旅游产品。推进国际旅游、国内旅游、省内旅游产品相结合,推出面向欧美市场的长江三峡之旅、武当山之旅、神农架之旅等休闲度假旅游产品,以及面向日本、韩国、东南亚和港澳台等特定市场,以三国文化、荆楚文化为主体的研学旅游、文化体验产品;提升面向国内市场、省内市场的多样化、全域化旅游产品,拓展市内游、郊野游、环城游等短途休闲旅游产品。推进大众旅游、高端旅游产品相结合,基于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空间的容量,探索推出面向高端消费人群的定制化、差异化、个性化旅游产品。推进团队旅游、散客旅游产品相结合,发挥团队旅游产品对散客的引导作用,提高散客旅游产品品质。
三、凝聚旅游宣传推介合力
加强综合宣传,把旅游推广纳入党委、政府对外宣传、交流、合作计划之中,大力推进旅游推介与省情外宣、文化交流、经济合作、贸易推广、友城互访等的结合,借势借力提升旅游地位和形象。加强媒体宣传,在中央电视台推广湖北旅游整体形象,在省内外各层级媒体和户外载体推广旅游城市、旅游景区、旅游产品和线路。加强现场宣传,邀请国内外旅行商、旅游形象大使(代言人)、旅游达人来鄂考察旅游线路,形成良好的口碑效应。加强话题营销,在旅游形象宣传和旅游市场拓展中设置特定话题,引导社会舆论,放大眼球效应,创造、推广一批旅游新热点。加强智慧营销,利用短视频、AR/VR技术、AI技术扩大市场影响,利用“两微一端”、OTA平台、云计算、大数据分析提高旅游营销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加强节事营销,重点办好中国(武汉)文化旅游博览会、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等展会、节庆活动,提升旅游关注度和吸引力。加强事件营销,利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交流活动中的重大事件,抓住湖北现代化强省建设中蕴含的旅游推广机遇,策划组织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事件营销活动。加强阵地营销,依托中国驻外文化中心、旅游办事处和我省驻外机构,建设一批海外营销推广中心;扩大与主要客源省份、城市的营销合作,巩固和拓展国内旅游宣传阵地。
四、开拓国际旅游客源市场
积极融入国际市场大循环,巩固港澳台地区、日本、美国、韩国、英国、法国、德国等主要客源市场,提升马来西亚、澳大利亚、加拿大、新加坡、意大利等重点客源市场,积极拓展其他区域客源市场,加快振兴入境旅游。引导出境旅游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完善出境旅游目的地安全警示制度,扩大境外旅游保险、旅游救援合作,支持建立海外旅游接待网络。
第九章 提高旅游综合消费水平
一、优化旅游消费结构
探索全时空旅游模式,着力构建旅游消费空间不断拓展、旅游消费业态不断创新、旅游消费方式不断升级、旅游消费收入不断增长的新格局。提升城市旅游消费水平,支持武汉、襄阳、宜昌、十堰、恩施创建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扩大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综合消费,闯出有别于“门票经济”的旅游发展新模式。培育旅游消费新领域,不断拉长旅游消费链条,建立起平日旅游和假日旅游相结合、白天旅游和夜间旅游相结合、线下旅游和线上旅游相结合、旺季旅游和淡季旅游相结合、景区旅游和全程旅游相结合的综合旅游消费体系。
二、扩大假日旅游消费
完善节假日制度,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尝试弹性作息,推动假日旅游经济、休假旅游经济发展。支持在节假日、中国旅游日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推出惠民旅游产品。丰富假日旅游主题产品,优化假日旅游消费结构,提升发展型和享乐型旅游消费比例。鼓励旅游景区、文化场馆、城市交通和其他服务游客场所延长服务时间。加强假日旅游调度,引导游客避峰错峰旅游,优化利用旅游资源和设施。
三、扩大夜间旅游消费
大力发展夜间旅游,支持武汉、襄阳、宜昌、荆州、咸宁、恩施等城市,以及重点旅游景区所在市、县、镇建设集多种消费于一体的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推动夜间文旅经济全业态发展,打造“夜游”“夜秀”“夜演”“夜逛”“夜宴”“夜健”“夜读”“夜营”“夜娱”“夜展”十大品牌。鼓励城市商业中心区、商业街、商业综合体延长营业时间,引导各类商业设施提升旅游服务功能。提升夜间城市交通服务功能,开辟夜间公交线路,增加夜间公交班次,延长公交收班时间。鼓励开展夜间消费促销、夜间购物嘉年华、“文博奇妙夜”等活动,营造夜间旅游消费氛围。
四、扩大线上旅游消费
创新旅游消费模式,推动旅游消费线上线下一体化,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其他有条件的景区开发全景VR、在线导览、在线旅游互动等产品,实现“旅游上云”,并与“一部手机游湖北”智慧文旅服务平台对接。支持国内主要电商平台和“一部手机游湖北”平台组织旅行社、景区、酒店、文化企业等开展线上旅游消费促销。支持各地开展线上旅游业态创新,发展在线沉浸式体验型旅游消费,引导和培育特色旅游消费。优化线上旅游消费服务质量,规范线上旅游服务商经营行为。
五、扩大淡季旅游消费
加大淡季旅游促销力度、惠民力度,探索推出淡季旅游套票,开发淡季旅游专项产品。深化冬季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开展民俗节庆、文化演艺、品美食、打年货、健康跑、花展、灯会等冬季主题旅游活动,着力开发冰雪旅游、室内温泉、SPA康养、冬季研学等专项产品。发挥水润、山朗、文厚等资源优势,着力开发亲水旅游、避暑旅游、暑期研学等专项产品,扩大夏季旅游规模,提升夏季旅游品质。
六、扩大二次旅游消费
实施“住宿留客”工程,推动城市、镇村由旅游参观地向旅游居停地转变,延长游客停留时间,扩大旅游综合消费。推动“门票经济”转型,支持旅游景区探索新型盈利模式,通过减免门票、扩大服务,提高综合消费质量和水平。不断延长旅游消费链,丰富旅游产品,配套旅游要素,完善旅游设施,改进旅游服务,营造二次旅游消费的良好环境。
第十章 强化旅游发展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主管的旅游发展格局。每年召开全省旅游发展大会,推动形成省级统筹、市县主抓、上下联动的旅游发展合力。加强督查考核,将旅游业发展纳入省政府督查激励范围、纳入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本规划,明确规划实施责任,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加强规划监测评估,确保“十四五”时期全省旅游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支持政策
按照财政投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要求,落实支持旅游发展的财政政策。管好用好旅游专项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旅游领域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依法依规落实国家支持旅游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强重点旅游项目用地保障,对发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等确需使用建设用地的,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地政策的前提下,探索新的供地方式。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依法依规发展旅游业。加大旅游项目金融支持,拓展重点项目融资渠道,引导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发行债券、私募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多种方式扩大融资。推广旅游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融资、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引导各类产业基金投资旅游业。
三、优化营商环境
深入推进旅游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完善信用监管平台,加强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分类监管体系和应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推动旅游领域对外开放政策在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争取旅游消费免税等政策实施;用好武汉市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振兴入境旅游市场。建立定点帮扶、结对帮扶等服务旅游企业的制度,解决旅游企业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大力弘扬服务企业群众“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努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四、强化人才保障
加强旅游人才体系建设,实施“荆楚旅游人才”全员培训工程和“荆楚旅游英才”培养计划,打造旅游行政管理人才、旅游经营管理人才、旅游专业技术人才、旅游技能型人才和新业态紧缺人才等五支人才队伍。对接落实国家、省各项人才引进和扶持政策,加大高层次旅游专业人才培育力度。将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地方重点人才支持计划。充分发挥省内院校旅游专业的积极性,加强重点学科和紧缺专业建设,培养高、中级旅游管理人才。大力发展现代旅游职业教育,培养适应旅游产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和管理服务人才。
五、提升治理水平
推进依法治旅,健全旅游法规制度体系,培育旅游行业组织,推动旅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旅游标准化建设,建立覆盖全行业的地方标准体系。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旅游领域疫情防控、安全管理机制,强化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加强旅游安全风险提示,强化旅游市场安全综合治理,确保交通、消防、卫生等重点环节安全和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健全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建立旅游产业大数据平台,加强旅游产业统计监测和科学分析,及时为旅游发展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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