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个“全民健身日”鄂州市第二届全民健身节活动暨“我要上省运”系列赛事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8-240671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8年08月02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02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2018年08月02日 失效日期: 2100年01月01日
各区文体局、各经济开发区社发局、各街办文体服务中心、市直各体育单项协会:
2018年8月8日是第10个"全民健身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发展、增强广大群众意识、营造"全民健身与省运同行"的氛围,在第10个全民健身日期间,组织开展鄂州市第二届全民健身节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践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唱响"崇尚人人体育·共创美好生活""我要上省运"全民健身主题,通过创新形式,整合资源,动员和引导各级体育部门和社会力量广泛组织开展贴近生活、丰富多彩、特色鲜明、注重实效、全面参与、利民惠民的体育健身活动,不断增加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体育健身的意识,掀起全民健身活动热潮。
二、活动原则
(一)以民为本。以我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坚持"便民惠民",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因地制宜。紧密结合我市各地实际,紧紧围绕群众身边,突出地方特色。
(三)注重实效。淡化仪式、崇尚简朴、厉行节约、务求实效,注重在活动内容上下功夫。
(四)广泛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群众身边的各类全民健身活动,扩大"全民健身日"的知晓度,提高群众的参与率,让全市人民动起来,营造浓郁的"节日"氛围。
三、活动主题
新时代全民健身动起来,省运惠民、健康湖北,与军运同行,崇尚人人体育·共创美好生活。
四、活动时间
将8月4日-12日为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节活动的时间,重点示范性活动安排在8月7日至8月12日。
五、活动内容
(一)示范性活动
1.8月4日在滨江公园举行第十个"全民健身日"鄂州市第二届全民健身节活动启动式暨"我要上省运"系列赛事太极拳剑运动员选拔赛。
2.8月7日在凤凰广场举行全国百城千村健身交流展示湖北启动式暨湖北省第一届"崇尚人人体育·共创美好生活"全民健身系列赛事活动2018年湖北省健身气功站点联赛(鄂州站)开幕式。
(二)推广全民健身项目活动
1.在各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以第九套广播体操为主的工间操展演活动,推动工间操活动形成长效机制。
2.在各区、开发区、街办开展手拍鼓推广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
3.举办第四期体育大讲坛,邀请健身项目名家大家传授健身方法。
(三)组织开展广场舞活动
各区文体局、各开发区社发局、各街办文体服务中心在节日期间,集中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广场舞"展演活动。
(四)推动"校园足球"活动
组织开展校园足球特色对抗赛,促进校园足球队伍之间的交流和足球水平的提升。
(五)推动各运动项目发展
各协会组织结合项目特点举办"全民健身日"第二届全民健身节系列赛事暨"我要上省动"鄂州分会场运动选拔赛活动,让广大群众近距离接触各类运动项目,激发群众参与运动项目的热情,帮助群众培养锻炼习惯,树立终身体育意识,推动各运动项目发展。
(六)鼓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全面落实明塘体育场、奥林匹克大楼、国民体质监测及健康指导中心等公共体育场馆在全民健身节期间向社会免费开放,鼓励社会体育场馆在全民健身日免费低收费开放。
六、加强宣传
1.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创新宣传方式,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围绕"崇尚人人体育·共创美好生活""我要上省运"全民健身主题,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健康中国建设的成果展示出来,将参与健身活动促进身体健康对于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表现出来,将健康作为人的自身责任、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健身创造幸福生活的理念宣传出来,将参与省运会的获得感成就感表达出来,在全市形成宣传全民健身的高潮。通过广泛深入宣传,提高全民健身是国家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8月8日是"全民健身日"的知晓度,使参与健身、健康快乐的观念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健身新时尚。宣传报道不仅仅写主题活动本身,还要寻找群众身边的"健身明星""健身达人"等人物,宣传报道他们的生动事例,激发全民参与健身热情。
2.重点宣传工作。请新闻媒体对8月4日至12日的活动进行重点报道,及时在网站发布全市全民健身日活动的有关消息。
3.宣传口号:
(1)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努力奋斗
(2)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3)全民健身计划就是全民幸福计划
(4)通过全民健身 实现全民健康
(5)体育强国梦与中国梦紧密相连
(6)体育强 中国强
(7)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 实现人民对幸福生活的追求
(8)发展体育运动 增强人民体质
(9)每天锻炼一小时 天天都是健身日
(10)天天健身 天天快乐
(11)全民健身 你我同行
(12)我健身 我健康 我快乐 我幸福
(13)好体魄 好生活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实施。各区文体局、各开发区社发局、各文体服务中心、各体育单项协会要高度重视"全民健身日"第二届全民健身节活动,统筹安排,制定活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形成氛围。在活动期间社体中心办公室及各体育单项协会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新闻传媒做好活动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全民健身活动氛围。各单位在举办活动时统一使用"第10个全民健身日鄂州市第二届全民健身节系列活动'*****赛(展演)'"或"第10个全民健身日鄂州市第二届全民健身节系列活动'*****赛(展演)'"暨'我要上省运''**(项目)'运动员选拔赛"的标题。并在背景标注"全民健身日"和"中国体育彩票"的标识,在现场播放全民健身主题歌《奔跑的虹》。
(三)有效防范,确保安全。切实加强对举办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根据活动规模、参与人群等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预案,落实安全责任人,并对活动场地、设施等进行事故隐患排查,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行。
(四)经费支持,保障开展。对在8月4日至8月12日开展活动的,各体育单项协会分别给予1000元补贴;各区、开发区、街办分别给予3000元补贴;各体育场馆分别给予1000元免费开放补贴。
(五)资料报送
1.各区文体局、各开发区社发局、各文体服务中心、各体育单项协会要将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第二届全民健身节活动实施方案于2018年8月28日报市社体中心社体部备案,在全民健身节活动结束后,要将活动总结、活动图片资料于8月20日前报市社体中心社体部。
2.各体育场馆将"全民健身日"免费开放活动通知、开放日活动图片、健身人群签到表(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资料于8月20日前报市社体中心社体部。
联系人:周涛,联系电话:0711-3207259
鄂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8月2日
鄂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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