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鄂州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基地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8-240670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8年06月01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01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2018年06月01日 失效日期: 2100年01月01日
各区文体新广局,各开发区社发局,各街办文体服务中心:
为加快构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融入当代民众的生产生活,我局组织开展了鄂州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基地申报评审工作。经各地文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考察、评审和公示等程序,现命名鄂城区泽林镇端午节旱龙舟等9个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基地。请各地文化部门高度重视,大力推动各项目传承基地建设,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传承基地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大活态传承保护工作力度,促进非遗保护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附件:鄂州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基地名单
鄂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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