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鄂州市第十六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吴都杯”全市第十八届乒乓球比赛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8-240668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8年04月23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23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2018年04月23日 失效日期: 2100年01月01日
市直委办局、各区、开发区、各街办、各乡、镇,省直各有关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促进我市乒乓球运动的发展,增强全民体质,推进我市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5月11日至5月13日在程潮铁矿羽毛球馆举办鄂州市第十六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吴都杯"全市第十八届乒乓球比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规程组队参赛。
特此通知。
附件:1、"吴都杯"鄂州市第十八届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2、"吴都杯"鄂州市第十八届乒乓球比赛竞赛报名表
鄂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鄂州市总工会
2018年4月16日
"吴都杯"鄂州市第十八届乒乓球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鄂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鄂州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鄂州市乒乓球协会、市社体中心
三、协办单位:宝武集团程潮铁矿工会
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5月11日晚7时至5月13日
地点:程潮铁矿羽毛球馆
五、参加单位:市直委办局、各区、开发区、各街办、各乡、镇,省直各有关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
六、竞赛项目及组别:
(一)竞赛项目
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二)竞赛组别
1、地厅级组(只设单打)
2、男子县处级组
3、男子A组单打(1968年12月31日前出生)
4、男子B组单打(1968年12月31日后出生)
5、女子组
七、参赛资格及办法:
(一)参赛资格
1、参赛运动员须是持有鄂州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鄂州市籍贯的市民。
2、各参赛队自行办理赛会期间领队、教练员和运动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如出意外,组委会概不负责。
3、各单位参赛队允许在市内交流1名运动员参赛,但只能担任第3单打出场。
4、赞助单位、协办单位在1至2个组别可以交流2名运动员参赛,上场资格不限。
5、凡用颗粒胶皮者,局部整块缺少六颗粒、有填补痕迹或不同颜色、胶皮没有国际乒联标识等禁止使用。每场比赛前裁判员要严格检查。
6、参赛运动员应统一着装。
(二)参赛办法:
1、每单位可报领队和教练员各1名,运动员男、女每组各5人。
2、每单位所报名组别的队数不限。
3、各队队员均可以本队赞助单位冠名。
八、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及补充规定。
2、团体比赛采用五盘三胜11分制,出场顺序为A-X、B-Y、C-Z、A-Y、B-X。
3、单打比赛采用单淘汰及五盘三胜制进行,冠亚军决赛采用七盘四胜11分制。
4、团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分组循环,第二阶段取小组前二名采用单淘汰决出各组别名次。
5、本次比赛将按上届比赛成绩分别设男女团体和男女单打种子队和种子选手,其名额按报名数由组委会竞赛组确定。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团体比赛和单打比赛根据报名参赛队数、人数确定录取名次,对获团体、单打名次分别颁发奖杯、证书。
2、凡参赛者每人交报名费80元,组委会按报名交费人数发放纪念品。
3、设组织奖、精神文明运动队奖若干名。
十、报名报到:
1、请各参赛单位于5月5日前(报名截止日期)将报名表寄或送到鄂州市乒乓球协会。(邮箱:112266953 @qq.com)
2、各队领队、教练于2018年5月6日上午9:00到电力新村职工活动中心(2楼会议室)参加组委会抽签。5月11日晚上7:00在程潮铁矿羽毛球馆举行开幕式后,即举行比赛。
十一、经费:
往返交通、食宿、医疗保险等一切经费自理。
十二、比赛器材:
1、球台:标准比赛用台。
2、乒乓球:白色、40mm+红双喜牌比赛专用球。
十三、裁判员:裁判长和裁判员由乒协提名报大会组委会审批。
十四、联系办法:
联系人:廖海堂 13687119660
周美利 13986409494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本次比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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