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鄂州市政府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鄂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情况、行政诉讼情况、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市政府网站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我局网站
//wtxgj.ezhou.gov.cn/上均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州市文体新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州市古肆北街9号;邮编:436099;电话:0711-3852455;传真:0711-3852455)。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相关制度规范,围绕转变工作作风,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密切贴近群众,不断完善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强化公开监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为加强市文体新广局部门网站管理,我局重新调整了文体新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工作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饶浩洲任组长,局分管领导卫扬柳任副组长,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成员负责落实、监督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并在办公室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局网站更新、信息发布、协调及管理工作,确定专人专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具体操作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网站,信息公开更加及时
为更好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我局在电子政务办统一指导下,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开展网站运行维护各项工作,严格按要求对网站内容、技术、安全保障等进行了全面落实,确保了局域网站运行的稳定性、安全性及信息内容更新的及时性、准确性,在网站发布人事相关、上级文件等公告和通知19条,发布单位工作信息100条、政策法规3条。修改完善《鄂州市文体局信息公开目录》,及时补充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既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检索政府信息,又便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分类与操作。
(三)强化保密意识
正确处理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既积极贯彻《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严格遵循保密规定,做好政府信息的定密和保密工作,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
(四)加强工作监督
积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开展网上评议调查,认真听取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和建议,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认真受理、处理对违*********信息公开各项规定的人和事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数53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领导信息6条;政策规范类信息3条;通知公告80条;工作动态335条;规划计划3条;三公经费信息10条;资金信息29条;政府采购信息6条;应急管理信息1条;办事指南10条;监管信息1条;展演信息12条。其它应主动公开信息26条。公众既可以通过鄂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网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也可到我局办公室信息中心进行查阅。
三、回应解读情况
我局2017年度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0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7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全年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为践行服务政府理念,我局对前来查询信息、复印相关资料的公民从不收任何费用,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惠民。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我局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人(兼职), 全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5000元(不含用于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费用)。
八、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针对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上报等具体操作问题,定期举行工作会议,正确处理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明确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升干部依法、规范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和水平,全年举行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4次。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信息公开范围及信息人员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二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探索信息公开的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信息。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