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视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建议

信息来源: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日期:2021-07-22

  鄂州市是1991年由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一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三十年来,名城保护的理念已经普遍被市民接受,相关工作深入到城市建设管理的实践之中,取得一些成就。2019年省住建厅组织并发布了《湖北省历史文化名城评估报告》,《报告》指出鄂州名城保护工作仍存在诸多问题。在管理体制方面,缺乏完善与健全的管理立法,政府部门缺乏科学的管理程序和依据,管理职能分工不明确,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过低;在保护措施方面,缺乏名城保护资金,文化内涵研究不深,对城市的保护发展关系研究不够;在规划实施方面,生态空间被挤占,旧城开发强度过高,造成建设性破坏。另从省厅名城保护专业委员会上得知,对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刚性条件,鄂州还存在差距和缺项,如果后期复核,有保牌之忧。应尽早着手,对照完善。 

  建议: 

  一是请相关专家系统研究,拿出解决方案。 

  二是加大重点地段的控制,慎重拆建。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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