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4-03649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4年02月21日
发文单位: 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1日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效力状态: 有效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依托文化阵地,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1.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坚持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学法制度。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计划,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党组中心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4次,党员干部在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中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8次。二是结合党支部全年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行业相关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并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学习、掌握上级部门政策变化、法律法规的调整等,提高法治理论知识水平,切实推进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三是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学法。根据《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我局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督促局机关全体干部学员参加学习,法治考试通过率达到100%

2.加强普法和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深入开展党内法规知识学习宣传活动。结合局开展主题思想教育活动,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围绕“擦亮吴都金名片”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与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先后组织开展旅行社、网吧、娱乐场所、星级酒店、A级景区等标准化规范培训、消防安全培训、疫情防控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文旅市场从业人员的守法经营、安全生产、文明服务的意识和水平。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托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在重要节点,依托新媒体组织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国家防灾减灾日、“5·19”中国旅游日、“非物质文化遗产日”、禁毒月等重要节点,利用局网站、文旅鄂州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开展法治知识宣传,加强对公共服务保障法、旅游法、文物保护法、公共图书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开展《民法典》宣传。制定《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积极组织各科室、局属单位在民法典宣传月开展宣传活动。三是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周活动。制定《市文旅系统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组织文旅系统人员开展在“12·4”国家宪法宣传周开展各式活动。

4.发挥文化部门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积极开展《民法典》《反诈骗法》学习;组织“红色轻骑兵”文艺队深入镜园社区、雷山社区开展春节送文化活动,乡村表演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演出活动,为全市文旅体广企业发展营造优良营商环境,满足了企业在运营时对相关法律程序的知识需求,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二)推进立法工作、依法决策,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情况

1.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制严格落实《中共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按照重大事项议事原则、重大事项议事内容、重大事项议事程序及要求集体研究重大事项,做到有章可行,按规矩办事,集体决策,程序合法。截止2023年12月份,局党组召开13余次会议,集中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并就研究事项制发会议纪要21篇。

2.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集体决策的参谋作用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在三重一大事项、招标采购等重要合同审核、规范性文件审查和重大信访案件处理中实行法律顾问法律意见审核制度。截止2023年年底,律师参与审理合同71份,审理法律意见书6份,处理法律事项或案件咨询、论证4起,参与重大行政执法案件2起。

3.稳妥推进立法工作,确保工作质效。按照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安排,我局承担《鄂州市观音阁保护管理办法》的政府规章制定任务。为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我局成立工作专班,广泛开展调研,并认真完成《办法》起草说明、依据对照表、征求意见情况、内部合法性审查意见、廉洁性评估报告、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同时,借鉴湖北省黄石、黄冈、襄阳等城市的相关文物保护方面政府规章经验,联合市司法局共同开展了四次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的意见征求,高规格召开专家论证评审会,邀请省社科院、省司法厅、省古建筑保护中心及市人大立法专家和相关单位对草案进行了细致的论证和评审。不断打磨完善条款。目前,《办法》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并于2024年3月1日正式生效。

4.圆满完成市人大立法检查。5月23日、6月5 日,分别迎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少云、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曹军一行深入梁子湖区、华容区、鄂城区实地检查调研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湖北省旅游条例》执法工作。6月8日,参加市人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座谈会,局长刘军代表我局和市旅游安委会对近年来“一法一条例”宣传普及;配套法规、相关规划、发展体系制定;旅游工作开展情况和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意见建议作专题汇报。

5.组织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理。根据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对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制发5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3份集中修改,1份保留,1份失效。

6.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2023年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定了《鄂州市文旅系统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等系列文件,将系统全年法治普法工作任务分解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单位,层层压实。

(三)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加强文化市场整治力度,不断提升文化旅游部门法治建设效能

1.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全面落实“四办”“五减”要求,共计审批办件185件,全部审批事项达到全程“网上办”。是根据市行政审批局要求,对照新国标标准,全面梳理现有的54本存量电子证照,对标电子证照新标准规范,修改、清理不合规的电子证照,重新录入新国标版本电子证照,完成电子证照国标改造工作。是扎实开展“我陪群众去办事”主题活动,制定了《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我陪企业去办事”主题活动方案》。局主要领导亲自陪同企业办理旅行社新设事项,从线上申报,实地勘察,再到线上审批办理完结并颁发《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全流程,“沉浸式”体验“不见面”审批。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全年共发起6次“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检查计划,会同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市消防支队、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共抽查娱乐场所家3家、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16家、艺术品经营单位1家、旅行社行业4家、游泳馆2家,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1家,总体情况较好。2023年,我局负责此工作人员荣获2023 年度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先进个人。

3.加强文化市场整治。针对校园周边影院和电竞酒店、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等新业态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及群众举报投诉的突出问题,元旦、春节、五一期间组织开展剧本娱乐场所专项清查、体育市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专项整治”、非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等专项整治行动5次,出动检查人员630人次,检查网吧150家次、各类印刷(出版物)经营场所50多家次、娱乐场所84家次、影院20家次、电竟酒店15家次、剧本娱乐经营场所36家次;发现未设置禁止未成年人入内标志的行为12起,现场责令整改5起,提出整改意见7条。

二、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情况

1.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建设,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全年守法普法工作始终。一是健全局法治工作领导机构。印发《关于调整市文旅系统综治和法治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局主要领导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法治建设直接责任人,局政策法规科负责协调法治建工作。二是贯彻落实法治第一责任人清单。根据2023年印发的《市文化和旅游系统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持续深入的在全系统贯彻落实。

2.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整体计划和年度考核。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考评纳入述职述廉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局领导小组不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宣传工作汇报,安排部署阶段性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宣教工作,将法治专题学习和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局班子述职会上必须将述职、述廉、述法一同报告。落实法治和普法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做到有组织、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

3.坚持将法治工作纳入局党组学习和局党组研究事项。 2023年以来,局党组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工作。2023年5月6日,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文旅系统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和2023年文旅系统普法责任清单;2023年8月19日,局党组会议学习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同时,研究了局机关续聘法律顾问有关事项。

4.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积极开展系统普法讲座,领导班子带头讲法治课。坚持把宪法、民法典、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纳入局党组织重要学习内容。局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带头讲学法用法课,为机关干部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开展业务工作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5.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具体部署协调督办。具体组织做好市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湖北省旅游条例》执法检查迎检工作。组织推进《鄂州市观音阁保护管理办法》上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出台。

、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来,我局虽然在构建法治政府、政府立法、加强普法宣传、推进依法行政上做了大量工作,全局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升,但在法治建设工作上依然存在一定问题:一是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干部还习惯于凭过去的思维方式或旧有的经验思考和处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对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入,对规范性文件发文、公平竞争审查等最新的法治工作要求不能与时俱进。二是法治宣传有待进一步深入。尤其在文化旅游监管领域,针对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持续开展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方面,成效不明显,部分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守法意识薄弱,仍然存在经营不规范的问题。三是法律专业人才不足。文旅系统局属单位多,业务面广,涉及法律的事务较多,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在系统内法律方面专业人才存在结构性短缺问题。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服务型政府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大文化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政策研究、法律监督、法律服务和法制建设工作

1.加强对法治工作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成效。根据市级目标考核任务要求、法治工作分解要点,及时制定我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普法责任清单并抓落实。

2.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相关法治制度,加强对文化市场的执法监管,推动柔性执法,营造健康有序的文化旅游市场环境。

3.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推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继续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入开展文旅行业相关的普法宣传活动,加大对最新出台的《鄂州市观音阁保护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

  

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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