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1-00071 | 发文字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1年12月13日 |
发文单位: | 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 2022年03月07日 |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效力状态: | 有效 |
2021年以来,市文化和旅游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工作清单》要求,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现将今年以来文化和旅游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对法治工作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建设机制,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1.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机制。一是健全局法治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局主要领导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法治建设直接责任人,局政策法规科负责协调法治建工作。二是贯彻落实法治第一责任人清单。根据2020年印发的《市文化和旅游系统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持续深入的在全系统贯彻落实。
2.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2021年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定了《鄂州市文旅系统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等系列文件,将系统全年法治普法工作任务分解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单位,层层压实。
3.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整体计划和年度考核。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考评纳入述职述廉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局领导小组不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宣传工作汇报,安排部署阶段性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宣教工作,将法治专题学习和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以确保各项法治工作落到实处。局班子述职会上必须将述职、述廉、述法一同报告。落实法治和普法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做到有组织、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
4.坚持将法治工作纳入局党组学习和局党组研究事项。局党组中心学习组每月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作为必学内容。每月编制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2021年以来,局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全年四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21年4月28日,党组专题研究2021年市文化和旅游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提出了修改意见,对全系统加强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整体部署,提出了工作要求,并制发了局党组专题会议纪要;2021年6月9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民法典宣传月、禁毒宣传月等系列主题活动开展的工作部署和分工安排;2021年7月17日,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江峰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2021年11月10日,党组研究部署第四季度文旅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等有关工作。
5.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积极开展系统普法讲座,领导班子带头讲法治课。坚持把宪法、民法典、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纳入局党组织重要学习内容。局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带头讲学法用法课,为机关干部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依法行政开展业务工作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二)推进立法工作、依法决策,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情况
1.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制严格落实《中共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按照重大事项议事原则、重大事项议事内容、重大事项议事程序及要求集体研究重大事项,做到有章可行,按规矩办事,集体决策,程序合法。2021年全年局召开22次会议,集中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并就研究事项制发会议纪要25篇。
2.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集体决策的参谋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律顾问机制。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文化和旅游合并后,我局继续聘请两名律师作为本系统的法律顾问,推行重大事项、重大合同事先法律意见审核,并签字,健全了法律顾问在党组研究重大事项中的前置法律意见审查机制。在三重一大事项、招标采购等重要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和处理重大信访案件实行法律顾问法律意见审核制度。截至今年11月,律师参与审理合同、案件共计60余件。
3.稳妥推进立法工作,确保工作质效。按照市人大、市政府立法规划和要求,及时起草涉及本部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及其说明。目前,我局已完成对全市25处革命文物及文物保护相关情况的调研工作,初步完成《鄂州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并向市人大报送立法调研报告。市人大、市司法局专程到市文旅局组织立法调研。
4.组织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理。为了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对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制发的各类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政策文件不一致,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相冲突的规定,进行清理,总计清理26份文件,保留规范性文件6份,废止8份,失效9份,修改3份。
5.落实相关法治制度。一是开展文化和旅游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理工作。二是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指导建立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联合考核机制。三是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民事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和优化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能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程序,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依法处理好各类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支持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矛盾化解功能。2021年先后组织开展2次民事应诉案件,无一败诉。2021年以来,市文化和旅游局无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及相关判决和裁定。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文化旅游部门法治建设效能
1.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根据省、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市文旅局编制形成《鄂州市市县(区)两级文旅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与国家对接版)》确定版,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在原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减半。
2.梳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法律法规、机构编制“三定方案”规定的行政职责为依据,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共梳理行政权力256项。编制工作流程图63个,并在鄂州政务网及局网站公布。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的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和具体负责办理的执法单位、执法程序、监督方式等事项进行了公示。
3.规范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提高管理效能。为使行政许可行为规范化,使文旅行政许可行为从审批到许可的整个过程都有条不紊,我们按行政许可的程序制定了26种法律文书。在办证大厅免费向申请人提供各类表格和申请书,还提供各类申请的范文和示例,使得申请人能轻松完成申请项目的申请,并得到及时办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疑问,在办证大厅的工作人员能给予满意的解答。
4.深化“不见面审批”改革,优化审批服务。目前,市文旅局85%的文化和100%旅游市场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对所有审批服务事项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并生成二维码,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设计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5.强化文化市场执法监管,协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一是协调市城市管理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行网上办案。统一执法标识、执法文书,建立文化市场违法经营案件处理上网公示制、执法过程全纪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市场执法责任追究制。二是协调市城市管理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遵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制度,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案。办理的执法案件全面实行“说理式”文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立卷归档。执法案卷规范,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三是协调市城市管理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根据全省统一要求,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情况。四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工作。按照“双随机”抽查要求,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对全市61家网吧、娱乐场所、星级酒店和景区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已录入平台并公示。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的知道意见》,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做到监管全覆盖。
6.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开展“行业清源”专项整治行动。市文旅局党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并多次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和分析本地区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发展现状,研究部署开展“行业清源”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技术监控和现场巡查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做到“五个必查”、“三个重点”,严厉打击和查处文化和旅游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2021年以来,鄂州市文旅局以互联网、旅游市场、校园周边为重点,市文旅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城管和文化支队大力组织开展暑期整治(网吧、娱乐场所、演出、旅游市场)、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百日等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环境。纵深推进“秋风”、“护苗”、“净网”、“固边”、“清源”等“扫黑除恶”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对文化旅游市场开展事中事后日常执法监管工作。一是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以来,市文旅局联合市城管和文化执法支队加强了对22家旅行社及旅游景点的安全检查力度,多次对旅游市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导游规范执业开展检查,严厉打击强迫消费、不合理低价游以及非法从事导游执业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5起。二是开展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在宣传发动、摸排调查、联合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加强与执法人员的协同,开展联动执法,严查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到访4户,现场拆除2户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备。三是联合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治理。今年以来,按照市“扫黄打非”办的统一布署,联合执法支队对城区校园周边的网吧、娱乐场所等经营单位进行逐一执法检查。2021年市文化执法支队对网吧、娱乐场所、星级饭店等经营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2020年12月对某建筑工地违反文物考古发掘行为实施行政处罚,2021年提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依托文化阵地,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1.加强法治学习教育,坚持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市文化和旅游局把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结合党支部全年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行业相关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并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学习、掌握上级部门政策变化、法律法规的调整等,积极考取行政执法证,提高法治理论知识水平,切实推进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二是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学法。根据《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2021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我局2021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督促局机关全体干部学员参加学习。
2.加强普法和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以“法律六进”为载体,结合部门职能,充分利用自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知法、守法和执法氛围;二是先后组织开展旅行社、网吧、娱乐场所、星级酒店、A级景区等标准化规范培训、消防安全培训、疫情防控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文旅市场从业人员的守法经营、安全生产、文明服务的意识和水平。
3.强化依法治理,注重文化行业安全监管。一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责任制。将文旅体广市场日常监管和节假日巡查工作常态化,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全市文旅体广市场经营场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把手”责任制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与147家文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其中旅行社21家,网吧87家、KTV31家、A级景区4家、星级宾馆4家;二是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印发了《2021年全市文旅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活动。通过专项行动与定期巡查相结合,重要时段与重点区域相结合,重点检查各个场所证件、环境卫生、安全逃生口、消防设施等情况;三是开展节前文旅市场安全工作暨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做好各重要节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四是组织系统和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加强法规培训。2021年6月21日、11月1日、11月18日,在全系统和文化旅游经营监管单位组织开展3次文化旅游法规培训和消防安全法规培训。组织景区、文化场馆、星级宾馆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全力落实“一法一条例”,持续开展火灾隐患、大型文旅活动、体育赛事等安全监管。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托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在重要节点,依托新媒体组织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国家防灾减灾日、“5·19”中国旅游日、“非物质文化遗产日”、禁毒月等重要节点,利用局网站、文旅鄂州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开展法治知识宣传,加强对公共服务保障法、旅游法、文物保护法、公共图书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周活动。制定并落实《市文旅系统开展2021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和《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方案》,组织文旅系统人员参加“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暨法治文艺汇演活动,现场发放法治宣传资料600余份。11月29日至12月5日“宪法宣传周”期间,分别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和局属各单位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并分别在四眼井社区、北门社区等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讲座。三是开展《民法典》宣传。制定《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积极组织各科室、局属单位在民法典宣传月开展宣传活动;在全市民法典知识网上答题竞赛活动中,市文旅局取得了优异成绩,获得全市“优秀组织奖”,市群艺馆和图书馆四名同志分别获得“个人优胜奖”。在全市法治征文大赛中,市群艺馆同志的征文荣获优秀奖。四是编印行业法律法规政策汇编。组织编印《鄂州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法律法规政策汇编》,收录近年来文化旅游体育广电法律法规和最新实用的部门政策等规范性文件128篇。
5.利用文化阵地开展法治宣传。一是组织市群众艺术馆、市博物馆、市图书馆、市美术馆、市社会体育中心等有LED屏幕的单位,在重要节点滚动播放普法和法治宣传标语。二是在局机关大楼制作张贴《中国首部民法典-亮点解读》《平安建设知识宣传栏》《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宣传栏》《“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挂图》,营造良好的机关法治氛围。
6.发挥文化部门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4月23日,联合吴都社区和市工商银行举办防范金融诈骗知识讲座,60多名社区居民参加了本次活动。6月3日,组织图书馆在镜园社区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局分管领导分别在局机关、吴都社区、赵寨村作《民法典婚姻家庭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治讲座3场。组织开展市博物馆、市群众艺术馆、市图书馆分别开展《文物保护法》《非遗法》《公共图书馆法》讲座3场。积极组织创作法治文艺节目。以建党一百周年为契机,组织“红色轻骑兵”艺术队深入社区、乡村表演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演出活动。11月28日,市博物馆在镜园社区开展青少年预防犯罪宣传。12月10日,组织机关各科室在赵寨村开展法治宣传,现场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00余份。积极组织编印《鄂州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法律法规政策汇编》,进一步提高文旅系统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同时也满足了企业在运营时对相关法律程序的知识需求,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近年来,我局虽然在构建法治政府、加强普法宣传、推进依法行政上做了大量工作,全局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升,但在法治建设工作上依然存在一定问题:一是法治思维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少数干部还习惯于凭过去的思维方式或旧有的经验思考和处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对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入,对新修改的法律法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宣传有待进一步深入。尤其在文化旅游监管领域,针对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持续开展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方面,成效不明显,部分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守法意识薄弱,仍然存在经营不规范的问题。三是机构改革不彻底,权责未同步。2019年5月,根据市编办发文《关于调整市直相关事业单位隶属关系的通知》(鄂州编办文[2019]10号)文件精神,原承担着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综合执法职能的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由市文化旅游局整建制划归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管理,目前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主要负责人已在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任职并开展日常执法工作,但由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改革没有跟进到位,出现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职责还在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但其职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权)已移交到市城管执法委员会的局面,影响着机构改革效果和日常各项工作开展。
三、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我们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服务型政府,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大文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积极开展政策研究、法律监督、法律服务和法制建设工作。
1.加强对法治工作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成效。根据2022年下发的市级目标考核任务要求、法治工作分解要点,及时制定我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普法责任清单并抓落实。
2.发挥文化阵地作用,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继续抓好普法工作,发挥文化在法治中的作用,利用“周周乐”“鄂州讲坛”“送戏下乡”等品牌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督促全系统干部职工学法守法尊法用法。
3.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和相关法治制度,协调做好城管文化市场执法支队文化市场执法工作,营造健康有序的文化旅游市场环境。
4.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持续推进行政审批便捷化发展模式,做到便民高效。
5.坚持依法执政,强化文旅系统法治建设。按照全市2022年法治工作年度目标和要点,全面完成文旅系统法治工作任务。利用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推进行业法规宣传;依托特定重要节点加大文化旅游体育广电政策法规宣传,加强文旅行业监管,促进文化市场繁荣规范。
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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