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0-01134 | 发文字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0年12月22日 |
| 发文单位: | 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 2020年12月22日 |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对法治工作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建设机制,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1.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机制。一是健全局法治工作领导机构。健全法治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局主要领导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法治建设直接责任人,局政策法规科负责协调法治建工作。二是制定法治第一责任人清单。印发了《市文化和旅游系统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并在全系统实施。
2.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2020年市文旅局制定了《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法治工作要点》《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法治工作责任清单》,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各科室、各单位,督促落实。
3.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整体计划和年度考核。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考评纳入述职述廉内容,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落实法治和普法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4.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学习。2020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作为必学内容。每月编制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有13篇法治内容编入学习资料。
5.将法治工作纳入局党组季度研究事项。2020年以来,局党组召开了12次党组扩大会议和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四次专题研究综治法治工作。
6.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局班子述职会上必须将述职、述廉、述法一同报告,并且都有书面材料。积极开展系统普法讲座,领导班子带头讲法治课。全年开展法治讲座6次以上。市文旅局分管领导刘传坤分别在局机关、市博物馆主讲了《民法典》。
(二)注重文化旅游政策法规学习,加强部门立法研究,助推鄂州立法质量提升
1.加强立法征求意见研究。2020年8月12日,对市人大关于《鄂州市长港河保护条例》征求意见,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研究,提出了四条修改建议。2020年10月29日,对市司法局转来的《鄂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作规定》提出14条修改建议。2020年8月12日,对《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职责分工》《鄂州市网络人土统战工作任务清单》提出3条修改意见。
2.组织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理。按市司法局要求,对我局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与民法典相抵触或不一致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按事权和职能,规范公文办理程序,做好各项规范性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和统一上报工作。
3.做好鄂州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立法研究工作。2020年8月25日,根据市人大安排,起草了《鄂州市历史文化保护立法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并向市人大调研组进行书面汇报。2020年10月,通过市人大立法调研,向市人大申报《鄂州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拟通过立法保护我市革命遗址遗迹。
(三)推进学法用法制度实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鄂州法治政府建设
1.健全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市文旅局党组制定了《中共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明确了重大事项议事原则、重大事项议事内容、重大事项议事程序及要求,做到有章可行,按规矩办事,集体决策,程序合法。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集中学习和研究事项,加强督办。
2.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政府采购招标等重大事实行法律顾问审核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审查规范性文件和处理重大信访案件中的作用。
3.落实机关律顾问制度。2020年,市文旅局聘请了两名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均由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并请法律顾问参与或会前法治审查。
4.落实相关法治制度。一是开展文旅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理工作。。二是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指导建立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联合考核机制。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组织对主城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联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组织检查。
5.完成三项法治重点工作,开启法治建设新篇章。根据省法治建设“三项重点工作”督查迎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对近5年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分别整理出“七五”普法台账、法治政府建设台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台账,并向市司法局进行报送。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文化旅游部门法治建设效能
1.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根据省、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要求,编制形成《鄂州市市县(区)两级文旅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与国家对接版)》确定版;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在原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减半。帮助基层解决行政审批和执法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梳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法律法规、机构编制“三定方案”规定的行政职责为依据,按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共梳理行政权力256项,在鄂州政务网及局网站公布。
3.规范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提高管理效能。按行政许可的程序制定了行政许可申请书等26种法律文书。在办证大厅免费向申请人提供各类表格和申请书,还提供各类申请的范文和示例,使得申请人能轻松完成申请项目的申请,并得到及时办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疑问,在办证大厅的工作人员能给予满意的解答。
4.深化“不见面审批”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对所有审批服务事项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并生成二维码,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5.强化文化市场执法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指导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市场检查,并组织对各文化市场进行交叉执法检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做到监管全覆盖。
6.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开展“行业清源”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开展“行业清源”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和查处文化和旅游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2020年联合其他部门开展执法检查8次,出动执法人员次数16598人次,检查文旅企业4140余家次,对五家网吧违规下载软件行为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办理新闻出版简易案件1件;网吧停业6家;排查安全隐患38处,现场整改30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
7.助力“疫后重振”,指导文旅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市防控指挥部出台《复工复产操作方案》后,市文旅局对文旅行业的重点企业按分级要求作了四类企业的划分,建立了企业联络工作群,编印《鄂州市文旅行业惠企政策汇编》,及时将疫情防控的最新政策宣传到企业。加强湖北省30条、鄂州市纾困专项贴息资金等省、市惠企政策的帮扶协调,确保落到实处,助力企业渡过难关。对13家资金周转不足的企业,帮助联系银行争取纾困贷款,5家企业已成功办理优惠贷款或进行延期,资金达1650万元。按80%的退款比例暂时退还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为19家提出申请的旅行社共退还170万元。
(五)依托文化阵地,积极开展系统和行业普法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全民守法
1.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培训。一是组织机关干部法学在线学习。按照要求,组织机关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参加湖北省法学在线平台学习。组织机关干部参加相关法律知识考试;无缝对接无纸化学法用法网络平台,机关全体干部自觉参加网络平台法律知识学习,做到参考率100%,及格率100%。二是编印文化旅游法律学习资料。2020年抗疫期间编印《鄂州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企业惠企政策汇编》;编制了《旅游标准化服务规范培训读本》,组织全市旅游创标企业参加旅游标准化服务规范培训,提升旅游行业服务水平。三是深化局机关局系统法治文化活动。组织文旅系统干部职工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组织机关参加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中心(网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网络学习专题班、城市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学习专题班等3个专题班学习。
2.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12月4日,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举办宪法宣誓活动。与吴都社区联合开展宪法宣传法治讲座活动。
3.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国家安全日”、非法集资宣传活动、“12·4”国家宪法宣传周、文明创建、创建卫生城市等重要时间活动节点和平台,开展宪法、民法典、文旅法律法规条例、扫黑除恶、平安法治建设、防范非法集资、旅游标准化等工作的学习与宣传,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法治创建活动,深入推进依法治理,维护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4.利用文化和旅游阵地开展法治宣传。向局属各单位和行业管理经营单位发放《鄂州市文化和旅游综治法治宣传手册》《扫黑除恶以案释法宣传册》《百姓趣味学宪法》《百姓法治宝典》宣传册。文旅系统各窗口单位都有普法法治宣传专栏;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体育经营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网吧等重点行业经营单位利用电子屏幕、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的平安法治创建和文明创建宣传。
5.加强与对口社区、扶贫村的法治建设联动。利用社区的文化服务中心、社区宣传栏和新媒体加大社区综治和法治联建的宣传力度,营造综治法治宣传氛围;依托防疫抗疫、文明创建入户宣传等方式强化社区综治法治宣传,进一步加强“法治社区”、“平安社区”创建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平安意识。市文旅局驻梁子居委会扶贫工作队多次为梁子、平石村送去法治宣传读物,加大宪法、政策法规宣传力度,组织居民阅读学习宪法等法律知识。
6.组织系统和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加强法规培训。2020年5月15日、12月14日、11月6日,在全系统和文化旅游经营监管单位组织开展3次文化旅游法规培训和消防安全法规培训。
7.发挥文化部门职能优势,积极法律六进活动。2020年,市博物馆积极开展爱国主题教育活动3场,组织社教活动“吴都古韵”文博小课堂21期;开展法律进社区送展活动6次,组织“鄂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见证物展”等公益展3个;市图书馆开展法治书籍进社区图书馆;市群艺馆利用文体活动多的优势,以周周乐广场文化活动、鄂州市2020年道德模范巡演等为载体,以法治教育为内容,用人性化、艺术化、渗透式和群众爱看、爱听、爱学、爱参与的形式,不断丰富法治文化建设的内涵,增强法治建设工作的实效。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机构改革带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新问题。2019市编办发文《关于调整市直相关事业单位隶属关系的通知》(鄂州编办文[2019]10号),文件明确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整建制划归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管理,职责划分及移交工作没跟进到位。建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落实,并将文化市场执法管理法治考核划到市城管委。
四、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我们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服务型政府,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大文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积极开展政策研究、法律监督、法律服务和法制建设工作。
1.加强对法治工作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成效。根据2021年下发的市级目标考核任务要求、法治工作分解要点,及时制定我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清单并抓落实。
2.发挥文化阵地作用,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继续抓好普法工作,发挥文化在法治中的作用,利用“周周乐”“鄂州讲坛”“送戏下乡”等品牌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督促全系统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
3.加强立法研究,助推鄂州立法质量提升。起草《鄂州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草案),争取市人大立法。
4.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和相关法治制度,协调做好城管文化市场执法支队文化市场执法工作,营造健康有序的文化旅游市场环境。
5.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放管服”,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持续推进行政审批便捷化发展模式,做到便民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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