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收费标准清单(2021年4月30日更新)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1-04-30
二、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清单
中央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
类型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文号)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是否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定价方法(方式) 备注
  一、商业银行基础服务收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 (一)银行卡刷卡手续费 1、银行卡刷卡交易发卡行服务费
借记卡:不高于0.35%(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13元);
贷记卡:不高于0.45%
2
、银行卡刷卡交易网络服务费
向发卡机构:不高于0.0325%(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3.25元);
向收单机构:不高于0.0325%(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3.25元)
发改价格〔2016557 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 人民银行 政府指导价  
二、征信服务收费 (一)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发改价格规〔2019〕1318号、发改价格〔2020〕291号  发改价格〔2020〕1010号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政府指导价  
(二)机构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发改价格规〔2019〕1318号、发改价格〔2020〕291号  发改价格〔2020〕1010号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政府定价  
(三)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收费 30/· 发改价格规〔2019〕1318号、发改价格〔2020〕291号  发改价格〔2020〕1010号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政府定价  
(四)应收账款质押征信登记系统变更登记收费 10/· 发改价格规〔2019〕1318号、发改价格〔2020〕291号  发改价格〔2020〕1010号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政府定价  
(五)应收账款质押征信登记系统异议登记收费 10/· 发改价格规〔2019〕1318号、发改价格〔2020〕291号  发改价格〔2020〕1010号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政府定价  
三、电信网和互联网网间结算价格 具体收费项目详见相关文件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信部电〔2003454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  
工信部电管函〔2009243
工信部电管〔2013506
工信部信管〔2018205
  四、民航垄断环节服务收费 (一)机场航空性业务收费 1、起降费
2
、停场费
3
、客桥费
4
、旅客服务费
5
、安检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民航发〔2007159 民航局 民航局 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  
民航发〔20133
民航发〔201718
(二)机场地面服务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民航发〔201718 民航局 民航局 政府指导价  
(三)民航飞行校验服务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民航发〔201647 民航局 民航局 政府定价  
(四)民航空管服务收费 1、进近指挥费
2
、航路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民航发〔20082 民航局 民航局 政府定价  
民航发〔201259
  五、沿海、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及其他所有对外开放港口的服务收费 (一)船舶进出港、靠离泊服务收费 1、引航(移泊)费
2
、拖轮费
3
、停泊费
4
、围油栏使用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交水规〔20192 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政府指导价  
(二)货物港务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交水规〔2019〕2号、交水发〔2020〕33号、交水发〔2020〕67号 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政府定价  
(三)港口设施保安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交水规〔2019〕2号、交水发〔2020〕33号、交水发〔2020〕67号 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政府定价  
注:
1.商业银行基础服务费中本票手续费、本票挂失费、本票工本费、银行汇票手续费、银行汇票挂失费和银行汇票工本费6项暂停收取,免收本行个人现金转账汇款手续费,自201781日起实施;
2.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暂按现行办法管理,自202011日起放开;
3.征信服务收费等项目,将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研究调整收费管理方式。
湖北省及省授权鄂州市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类型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文号)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是否
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定价方法 备注
交通服务收费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 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各停车场地收费标准在2-3元/小时之间。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鄂价工服〔2016〕151号、鄂州价服〔2017〕64号以及各停车场批文。 市发展改革部门 市住房建设及城管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各停车场地收费标准在2-3元/小时之间。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鄂价工服〔2016〕151号、鄂州价服〔2017〕64号以及各停车场批文。
二、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   1.事故车辆清障施救作业费:200元/小时,最高800元。
2.事故和故障车辆拖曳(牵引)费:根据车型,基价(10公里)分别为300–600元,拖运(元/公里)分别为15–30元/公里,最高收费金额600–1400元/次。
3.吊车作业费:根据车型,收费标准为2000–4000元/次;大于40吨货车收费标准4000元-8000元,由双方在规定幅度内协商确定。
4.货物搬运、装卸费:120元/吨·次。
5.事故车辆停放费:根据车型,收费标准为10、15元/车·天。
6.放空费:200元/车·次。
7.车辆租用费:150元/车·次。
鄂交发〔2019〕237号 省交通主管部门 交通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三、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1.客运代理费(元/车、次):根据站级和信誉等级,以当日当次实际票价扣除旅客站务费、燃油附加费、通行费后余额的4–10%。
2.客车发班费:根据车型和信誉等级,收费标准为75–195元/车月。
3.旅客站务费:根据站级收费标准为1.5、1和0.5元/人次。
4.安全检查服务费:人工检查 0.50元/车天,仪器检查县(市)内班线2元/车天,跨县(市)班线3.50元/车天。
5.车辆停放费:根据车型,收费标准分别为8、5和3元/辆天。
鄂交发〔2019〕237号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交通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5元/户·月。 鄂州价费函〔2005〕53号 市发展改革部门 市城管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鄂州价费函〔2005〕53号 市发展改革部门 市城管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五、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主终端每月24元,副终端每月6元。 鄂价工服〔2018〕55号,鄂州价服[2018]33号 省、市发展改革部门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六、碳排放权市场交易服务费   一是采取协商议价方式实施交易的,按不高于实际交易额的1%收取,由买卖双方各承担50%;二是采取定价转让方式实施交易的,按实际交易额的4%向卖方收取。 鄂价环资〔2015〕64号 省发展改革部门 发展改革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七、公证服务收费 证明法律事实收费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地、户籍注销、国籍、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资格、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抚养事实、监护权、财产权、收入状况、纳税状况、票据拒绝、选票、指纹、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查无档案记载。每件收费80元。
2.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每件收费500元,其中涉企的,每件收费250元。
3.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费300元,其中涉企的,每件收费150元。
4.制作票据拒绝证书,每件收费400元,其中涉企的,每件收费200元。
鄂发改价调〔2021〕95号;鄂州发改价格〔2021〕65号 省发展改革、省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证明有法律意义文件文书收费 1.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每件收费500元。
2.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件收费500元;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其中涉企的,每件收费400元。
3.证明执照、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毕业证等证书;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每件收费200元。
4、证明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其中涉企的按债务总额的0.2%收取。
5、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每件收费100元。
鄂发改价调〔2021〕95号;鄂州发改价格〔2021〕65号 省发展改革、省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八、司法鉴定服务收费 法医类司法鉴定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鄂发改价调〔2021〕96号;鄂州发改价格〔2021〕66号 省发展改革、省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物证类司法鉴定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鄂发改价调〔2021〕96号;鄂州发改价格〔2021〕66号 省发展改革、省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鄂发改价调〔2021〕96号;鄂州发改价格〔2021〕66号 省发展改革、省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九、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住宅建筑面积计算。普通住宅按等级确定标准,从一级至四级,电梯房分别为1.4、1.3、1.2、1.0元/平方米·月;无电梯房分别为0.7、0.65、0.6、0.5元/平方米·月。非普通住宅(高档住宅)最高不超过3元/平方米·月。 鄂价工服〔2018〕22号、鄂州价服〔2018〕31号 市发展改革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十、医疗废物处置费   有固定床位的2.8元/床·日,一级及以下非营利机构1.4元/床·日;无固定床位的农村 医务室40元/单位·月,其它机构由双方协商定价。 鄂州价〔2016〕15号 市发展改革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注:移交省有关部门定价的,授权市(州)或市(州)、县定价(费)的,由有关部门、地方按照规定的定价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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