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受上年度较高翘尾因素、春节效应和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我市物价指数特别是居民食品价格指数一直居高位运行,对群众特别是低收入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影响较大。为缓解疫情及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保障特殊群体基本生活需求,市发改委积极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全市价格补贴发放工作,及时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每月10日,根据省发改委、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发布的我省各地居民上月消费价格指数和价格联动机制要求,市发改委迅速组织市民政、人社、退役军人事务、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统计汇总各类保障人数、测算补贴金额、落实资金保障、优化发放流程,按照规定的工作日发放落实到位。今年以来,我市除按规定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失业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之外,还将新冠肺病患者特别是有亲人罹难的家庭、因疫情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困难儿童、重病重残人员等群体也纳入到补贴范围;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鄂州市落实疫情期间特殊群体价格临时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并采取适当提高补贴发放标准和发放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等措施,确保特殊时期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及时保障。
今年1至6月,我市共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4070.151万元,累计惠及困难群众231938人次,有效缓解疫情及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影响,把党和政府对低收入群体的关心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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