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查处一起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案

信息来源: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日期:2023-11-23

  2023年7月22日,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接到群众举报,立即组织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支队执法人员对团风县湖北辉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游客从事“韶山桂林巴士5日游”活动进行突击检查。

 

  经调查,湖北辉旅行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秦利用微信“小红帽高端旅游群”在鄂州地区招揽游客,并组织56名游客从鄂州市出发参加“韶山桂林巴士5日游”活动。在执法人员对该团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负责人秦提供的《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约定的旅游者代表肖某签名一栏为空白经电话联系证实,肖某本人没有在这份旅游合同上签字。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一)项及《湖北省文化、旅游、文物领域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试行)》序号72中较轻的适用情形的规定,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站点地图 网站标识:4207000031 鄂ICP备05017375号
主办单位:鄂州市文化和旅游(体育、广电)局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62号 邮编:436099
联系人:吕祖国 电话:027-53083600 传真:027-53083600 邮箱:ezswlj@e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