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A级旅行社复核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日期:2017-11-03
鄂旅等级评文〔2017〕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
为做好2017年度全省A级旅行社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实施《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DB42/T537—2009)《旅行社品质旅游产品服务质量规范》(DB42/T538—2009)地方标准,激励旅行社诚信经营,推动旅行社转型发展,提升旅行社服务质量。
二、复核范围
评定或者上次复核满3周年的旅行社,即:2014年12月31日以前新评定且未经过复核的A级旅行社以及2014年复核的A级旅行社,其中:5A级6家,4A级10家(名单附后)。3A—1A级复核名单由各市、州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确定。
三、方法步骤
由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业务骨干和院校老师组成复核专家组,采取“暗访为主、明查为辅、访查结合”的方式,对旅行社按照标准逐个进行复核。除重点复核旅行社服务质量是否符合必备条件外,还要检查旅行社是否存在经营不合理低价游的情况,是否存在发售多用途旅游预售卡进行非法融资的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收取出境旅游保证金的情况。
1。网上核查:在旅行社统计管理系统中核查旅行社2015年与2016年两年的经营业绩。
2。暗访检查:随团暗访检查旅行社的基本条件、营业设施、服务项目、服务质量等四项内容。随团暗访检查选择1日游、2日游的省内旅游线路。
3。重点复查:重点复查企业管理(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产品管理、合同管理、危机管理)、质量监督管理、社会声誉等三项内容。
四、任务分工
5A级、4A级旅行社由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复核,于2017年12月20日前完成复核,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督促相关旅行社做好自查等复核准备工作。
3A—1A级旅行社由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复核,并于2017年12月31日前向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提交复核报告。
五、公布结果
复核专家组根据复核检查情况,向相关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提交复核情况报告书,并严格按照《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给出复核评定意见,经相关等级评定委员会会商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复核结果。
1。通过复核:经复核达到原相应等级要求的旅行社保留原质量等级,等级标志使用期限为三年。
2。通报批评:经复核,服务质量达不到相应等级要求的旅行社,由负责复核的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在其管辖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签发警告通知书,限期整改。受到通报批评的旅行社按照要求进行自查整改,整改合格后向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并申请复查。
3。降低或取消等级:经复核,对必备条件与服务质量达不到原质量等级标准,接到警告通知书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复查仍未达标的旅行社,由负责复核的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根据情况给予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对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旅行社,由负责复核的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作出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六、工作要求
各级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DB42/T537—2009)《旅行社品质旅游产品服务质量规范》(DB42/T538—2009)要求,认真组织复核。各复核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明组织纪律,严格检查标准,充分发挥督查、纠正、引导作用。各接受复核的旅行社要积极做好自查整改,切实查找并整改不达标问题,做好接受复核检查的准备工作。
附件:1。接受复核的5A级旅行社名单
2。接受复核的4A级旅行社名单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红燕 王令德
电 话:027—87124849/87124835
邮 箱: JGC87124849@163。com
湖北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
1。接受复核的5A级旅行社名单:
长江轮船海外旅游总公司
湖北省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省中国青年旅行社
中南国际旅游公司(湖北)
武大旅行社
新航线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2。接受复核的4A级旅行社名单:
湖北省海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湖北徐东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襄阳康辉国际旅行社
襄阳铁路国际旅行社
易游天下国际旅行社
寰宇国际旅行社
黄石市第一旅行社
湖北大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恩施州骄阳旅行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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