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使用湖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投诉座机电话号码的函

信息来源: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日期:2017-05-15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旅游委(局):
  为进一步快速、方便、高效的处理旅游投诉,适应当前旅游业发展形势的需要,确保旅游投诉渠道畅通,根据国家局的统一要求,原我委对社会公布的全省旅游投诉座机电话027-87124701将停止使用,另外明确一部内部座机电话实行与12301“投诉与举报”平台的应急衔接。今后,我省各地对外旅游投诉电话将统一使用国家旅游局的“12301全国旅游服务热线电话”,实行全国统一受理投诉。同时,各地要参照省旅游委的做法,明确一部内部工作电话,逐级对接上级部门和国家局“12301投诉与举报平台”,确保应急投诉处理的上传下达工作。明确的内部工作电话实行24小时接听制度。
  各级旅游部门应及时在本级官网和相关公众媒体、公共服务场所、企业服务网点公布“12301”全国旅游服务热线电话,确保该旅游投诉电话的公众知晓度。同时,各地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派专人具体负责国家旅游局“12301全国旅游投诉与举报平台”的投诉处理工作,对相关投诉事件应依法依规积极主动协调处理,不得推诿。
  各级旅游部门及旅游经营单位应及时变更印发的旅游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条款中有关投诉联系方式的相关内容。自行停止使用印有原“027-87124701”旅游投诉电话的合同文本。要在本企业网站及服务场所公布全国统一的旅游服务热线电话“12301”,确保游客诉求渠道畅通。
  专此通知。
  湖北省旅游监察总队
  2017年5月11日
站点地图 网站标识:4207000031 鄂ICP备05017375号
主办单位:鄂州市文化和旅游(体育、广电)局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62号 邮编:436099
联系人:吕祖国 电话:027-53083600 传真:027-53083600 邮箱:ezswlj@e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