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旅游局:
为把“十一五”以及今后五年全省旅游发展规划落实到项目,实现旅游发展规划和各项目标的“项目化、资金化、政策化”,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请各地旅游局在认真总结分析“十一五”重大项目建设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充实完善各地“十一五”以及今后五年(2008—2012年)重大建设项目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供本地旅游投资项目总结报告。主要内容是分析和总结“十一五”前两年本地旅游投资及重大项目建设状况,对本地旅游发展的促进及成效等,并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总结报告请于3月6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传省旅游局计财处。
二、调整充实“十一五”重大项目库及入库项目实践分段。综合考虑“十一五”规划期内,2008年至2012年为本届政府五年任期等因素,为突出重点,加快形成“策划一批、准备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梯次推进的良好格局,规划分为三个时间段:
(1)2008年在建及新开工的重大项目。即2007年12月底前已开工建设,结转至2008年续建的项目和计划于2008年12月底前开工的项目。
(2)2009年—2010年开展前期工作拟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
(3)2011年—2012年及以后策划建设的重大项目。
纳入省级重大项目库的为单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请按照统一要求的表格(见附件)于3月13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传省旅游局计财处。
附件一:2008年在建项目基本情况表
二:2008年新开工项目基本情况表
三:2009—2010年前期工作重大项目基本情况表
四:2011—2012年及以后策划建设的重大项目基本情况表
联 系 人:李长林 电话:027—87124831
电子邮件:
LCL237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