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鄂州市美术馆宣传推介工作,充分展现鄂州市美术馆的文化精神及核心理念,塑造公共识别形象,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鄂州市美术馆标志设计(LOGO)方案。
一、征集内容
鄂州市美术馆标志设计(LOGO)
鄂州美术馆标志设计征集属鄂州市美术馆标识系统(VI)征集工作的一部分,即标识系统的基本要素,对应用要素暂不作统一要求,但应征者在创作方案时须充分考虑应用要素的要求。
应用范围包括:展品展项、办公用品、环境标识、制服礼仪、网络等多个系列。其中包括美术馆标示引导;信封信纸、名片、文件夹、标签、贺卡、工作日历、笔记本、手提袋、纸杯;建筑物内外部标识、指引标牌、旗帜;工作人员胸牌、纪念品;美术馆网站主页等方面。
二、征集对象
国内外所有关心支持鄂州市美术馆建设工作,且具有一定广告创意和美术设计基础的个人或机构,均可按照《公告》要求参加征集活动。
三、征集要求
(一)设计内容
基本要素包括:
鄂州美术馆新馆馆徽(标志);
鄂州美术馆新馆名称的标准字体(中英文);
鄂州美术馆新馆标准色、标志和标准字的组合;
美术馆中文名称:鄂州市美术馆,英文名称(缩写)。
(二)设计要求
1、立意鲜明。能充分表达出公共美术馆的整体风格、服务功能、建设理念和文化精神,具有创造性,能顺应国际设计潮流和审美风尚,以抽象简洁的艺术表现形式,表达出深厚的文化内涵。
2、个性突出。具有鄂州地方文化特色,能体现鄂州历史文化渊源和新发展理念。
3、简明易认。便于记忆,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识别性,构图及色彩搭配合理。
4、具有通用性、永久性。便于制作,适合在多种媒介上应用,便于VI的深化设计和推广运用。
(三)稿件要求
1、标志部分体现在一张设计稿中。
2、需提供标志设计图的创意、内涵详细释义说明(500
字以内)。
3、应征作品需提供彩色稿件(附色标说明)、黑白稿件及文字说明各一份(A4纸型),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同时请提交TIF格式的电子文件,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以A4幅面白底绘制,标志设计尺寸:120mmX120mm。
4、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PNG等格式),以便选中后提供给承办方。
(四)其他要求
1、应征者须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应征作品一经入选,主办单位当即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及修改、使用权。
3、应征者需另附个人或团体资料(包括参与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其他相关信息),但不得在设计电子稿中出现上述个人资料。
4、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5、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有。
四、征集安排
征集时间:2020年7月1日至7月30日
初选时间:2020年8月3日至8月7日(选出前10件作品入围)
评选时间:2020年8月7日至8月15日
评选结果公布时间:2020年8月15日至8月25日
颁奖时间:2020年8月25日(暂定)
五、征集奖项
一等奖一名:6000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二名:2000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三名:500元+荣誉证书;
入围奖:精美纪念品一份
(注:以上奖金均为税前,由获奖者自行交纳税费。)
六、作品提交
1、应征者应在指定时间内提交创意设计方案、《报名表》两份材料。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材料或其中任何一份材料不符合规定者,概不符合应征条件。
2、《报名表》由应征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意设计人员不止一人的,所有人员必须共同签署。《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并填写。
3、联系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1号 邮编:436000
联系电话:0711-5075083
电子邮箱:386196819@qq.com
七、活动评选
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初评:征集结束后,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应征作品进行初选和打分,评选出前十名入围作品。
(二)终评:组织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初评入围的前十名作品进行评选,确定一、二、三等奖项。
(三)评选结果交由活动主办方最终确定。
(四)评审结果于2020年8月在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公布。
本次征集活动由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承办。
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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