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军,就推动建设“全民健身 健康鄂州”接受采访,文字实录如下。
主持人:据观察,广大市民参与体育锻炼的热情非常高,每天早晚都有许多市民在进行体育锻炼。请给我们介绍一下我市全民健身的情况。
刘军:一是全民健身设施遍布城乡。我市共有体育场地3262个,其中室外体育场地3061个,室内体育场地201个,体育场地总面积为403.7785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为3.77平方米,全省排名第二。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已经实现城区“15分钟健身圈”,行政村覆盖率100%,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率100%。
二是健身活动开展活跃度高。今年承办2023年第一届全国健身气功·易筋经交流比赛、全国毽球锦标赛、全国健身气功助力乡村振兴志愿服务活动3项国家级赛事活动;湖北省十六届中学生运动会、湖北省第三期围棋业余高段位赛、湖北省自行车比赛·鄂州梁子湖站等8项省级赛事活动。以“建功新时代、擦亮文旅深度融合金名片” 鄂州市2023年全民健身系列赛事活动为引领,举办各类赛事活动40余场次。
三是体育社会组织健全发展。全市拥有在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体育社会组织38个,社会体育指导员3794名,每千人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数3.57人。基本形成以全民健身活动点和体育健身俱乐部为点、体育社会组织为线的点线结合的群众体育组织网络。
四是促进全民健康成效明显。举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赛,在多个社区、乡镇开展科学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国民体质监测总体合格达标率为94%,高于全省90%的平均水平。
五是竞技水平不断提高。市体校运动员涂艺荣获2023年全国男子举重锦标赛铜牌、杨伟康荣获2023年全国武术套路冠军赛1银1铜、郭佳荣获2023年全国皮划艇激流回旋青少年锦标赛第四。市社体中心获全国健身气功站点联赛总决赛气舞一等奖。
主持人:现在市民对健身器材需求很大,请问如何申报健身器材?
刘军: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的捐赠管理,我局在2020年印发了《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工作的通知》,对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的申报类别标准、受赠单位范围及权责、申报条件及流程、受赠设施管理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可申报的健身器材主要包括全民健身路径、农民体育工程和职工体育工程。街道办事处、公园管理部门、村委会和机关事业单位等部门可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可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搜索《鄂州市关于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工作的通知》文件,下载申报表并填写交至镇(街)行政部门,镇(街)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及时对申请场地进行实地考察、审核,对符合安装条件的上报所在区(开发区管委会)文化和旅游部门。区(开发区管委会)文化和旅游部门对申请材料加以审核盖章并提交申报材料至市文化和旅游局体育科。随后,市文化和旅游局统筹配建体育器材。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根据2016年印发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鄂州政发[2016]15号)中,关于“新建居住区和社区的体育场地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进行配建”的规定,2016年后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不在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受赠单位范围内。2016年之前的,如对全民健身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的可申请配置。
主持人:目前城区内青少年体育活动场地少的问题较为突出,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刘军:是的,这个问题确实存在。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还是城区内可利用的土地资源较为稀缺。目前我们主要是从三个方面来缓解这一问题。
一是我们已对明塘体育场内场进行改造,在内场缓冲地带增加篮球(小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排球等场地。
二是已在吴都生态廊道滨湖西路至黄龙路段新建一片全民健身区,内有5人制足球场、篮球场(馆)、网球场、排球场等体育设施。目前全民健身区内基础设施已基本完工,正在建设绿化等配套工程。项目在今年年底完工后,向公众免费、低收费开放,将在较大程度上缓解主城区体育活动少的问题。
三是在市级职工体育工程捐赠中,特别要求受赠单位做出将场地向公众免费开放的承诺,确保场地利用率最大化。
要解决城区内可利用土地资源稀缺、体育场地不足的问题,目前较为可行的途径,一是探索学校体育场地假期时向公众开放,二是在城区公园、绿地、边角空地等地带建设体育设施。这些单靠体育部门来实施还不现实,需要教育、城管、住建等部门主导实施。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对接、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主持人:请问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如何申请?
刘军:(一)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批的条件
1.在当年公布的《湖北省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省级赛事名录》中的赛事中取得相应成绩。可授予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省级赛事一般为湖北省青少年体育单项锦标赛、湖北省体育特色项目学校运动会体育单项比赛、湖北省运动会青少年类体育单项比赛。
2.符合条件赛事中的最高年龄组别比赛,且比赛上场人数必须达到数量要求。一般要求至少有6或8人上场比赛,视项目而异。
3.符合申报条件的运动员,在取得比赛成绩后的6个月内进行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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