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文体新广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日期:2018-09-29

关于印发《市文体新广局开展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市文体新广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鄂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

市文体新广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依法扫除文化市场黑恶势力,保障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成效,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文体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实施步骤

2018年4月起开展部署,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直推进到2020 年,不断深化治理成果,形成常态化。通过展开宣传发动,自查摸排文化市场违法案件、信访举报件情况,一旦发现涉黑涉恶问题,及时研究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员,依法处置。根据职能划分和案情研判,必要时提交通报公安部门处置,将涉黑涉恶问题解决在萌芽。同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在全市文体新广系统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三、主要措施

(一)以宣传促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会议宣讲。一是各单位要主动组织学习并传达国家、省、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二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要主动深入基层,全面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广泛宣传。有条件的单位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效果。全系统干部职工要利用手机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参与扫黑除恶法治宣传。

(二)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

1.畅通举报路径。广泛采取媒体报道、宣传展板、悬挂警示提示牌等多种方式,确保“扫黑除恶”工作信息在各类文化场所全覆盖;畅通举报渠道,大力宣传文化市场(扫黄打非、扫黑除恶)举报电话:12318,专人负责处理举报线索;建立媒体信息直报机制,广泛发动各类力量拓展线索来源,为推进“扫黑除恶”工作营造良好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环境。

2.深入走访服务对象。及时开展走访调查,从文化市场服务对象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3.集中研判深挖。对近年来涉及文化市场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

1.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领域的专项监管和巡查排查,准确研判、科学发现、及时移交本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配合公安部门重点打击文化市场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确保全市文化市场环境健康有序。

2.加强主体责任落实,积极组织排查研判。切实采取有效举措加强文化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突出问题的研判分析。专项排查存在严重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尤其要重点排查歌舞娱乐、电子游艺、网吧、印刷、文演出、网络文化传播等重点领域和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等区域存在的各类涉黄赌毒、欺行霸市、违规违法经营等黑、恶、乱问题,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和违规违法多发企业“黑名单”,加强“点穴式”监控管理和清查整治,有效发现线索、配合相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

3.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传导压力。建立完善工作责任落实和一级抓一级的压力传导机制。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要采取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双随机”抽查相结合工作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和暗访检查,及时掌握辖区内文化市场情况,及早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特别是在开展全市娱乐场所专项整治期间,重点排查娱乐场所涉黑恶势力的线索,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相关情况,依法处置。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问责,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方式和零报告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织牢织密“扫黑除恶”工作网,逐步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

4.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扫黄打非”工作。充分发挥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职责职能作用。强化公安、网信、工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切实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全年“扫黄打非”五大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加强对过往“扫黄打非”领域各类案件线索的再梳理、再排查,对新发现的“扫黄打非”线索要准确研判、深挖源头,确保一个线索也不漏过、一个苗头都不放过,形成“扫黑除恶”工作的强大震慑力。

(四)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1.健全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效力。局办公室、局市场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项目、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工作、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

2.组织发动群众,打赢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局扫黑除恶办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的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3.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违法案件等方面,要加强日常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及“一张网”工作,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文化企业及相关业务等,应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

(五) 结合反腐“拍蝇”,深挖黑“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局机关纪检部门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地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

2.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局机关纪检部门要坚持惩前毖后,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文体新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局各科室负责人、二级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专项日常协调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局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二级单位负责人根据职能职责相应承担专项工作责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全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公安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二级单位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文化市场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绝不姑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相关领域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鄂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 201842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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