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发文日期: | 2024年01月18日 |
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来源: | 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关联政策: | 617521 |
2024年1月8日,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州监管分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工作要求等六个方面,对促进鄂州市域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进行全面部署。
一、起草背景
加快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是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重要途径,是深化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客观要求,是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措施。
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新县调研时专门考察乡村民宿,并作出重要指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推动乡村民宿集聚发展,充分发挥乡村民宿在推动城乡和产业融合互动,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创新转型等方面积极作用。2022年7月,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文物局、国家乡村振兴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内涵丰富、特色鲜明、服务优质的乡村民宿发展格局,成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和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标志性产品。
2023年第6次市政府执行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农文旅深度融合、城乡一体化建设,充分利用我市乡村旅游资源优势,发展郊区旅游,打造特色旅游民宿,将民宿发展与乡村旅游、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农民增收,让民宿产业发展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为落实2023年9月26日湖北省旅游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要求,聚焦“4321”工程,推出一片特色鲜明的主题精品民宿,加快全市文化产业与旅游经济联动融合发展。
二、基本原则
《意见》强调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坚持生态优先;坚持规范有序;坚持融合发展。
三、核心目标
《意见》明确四大核心目标:
1.构建“五大文化旅游区”的空间格局。即,主城区文化旅游核心区、大梁子湖生态旅游度假区、葛华高科技文化产业示范区、鄂城乡村旅游体验区、花湖机场国际空港旅游区。
2.突出“四大特色旅游板块”的地域特色。即,“三国风”“乡愁地”“乡村季”“临空港”。
3.建设“沿江、沿湖、沿港、沿山”农旅融合示范带,做大“乡愁四韵”品牌。
4.到2025年,在全市打造一批特色乡村民宿,培训乡村民宿管家1000人次、乡村导游和讲解员600人次。
四、重点任务和政策保障
《意见》提出四大任务,并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一是统筹规划发展布局。二是深化特色文化融合。三是落实标准规范发展。四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为确保《意见》不折不扣落地实施,各责任单位将在乡村旅游用地、配套公共设施、财政资金、人才队伍等方面给予保障和支持。
解读单位: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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