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鄂州市文化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9-240672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9年04月29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鄂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29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2019年04月29日 失效日期: 2100年01月01日

各区文体新广局、文明办,开发区社发区、文明办,各街办文体服务中心、文明办,市直各文体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7部门《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文明办〔2016〕22号)和湖北省文化厅、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湖北省文化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鄂文化文【2018】53号)精神,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促进文化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营造全社会参与文化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根据以上文件要求和部署,市文体新广局、市文明办制定了《鄂州文化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鄂州市精神文明建设                鄂州市文化体育新闻
委员会办公室                                                 出版广电局
2018年8月29日
鄂州市文化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市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深入开展,推进我市文化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支撑,大力弘扬志愿精神,不断创新文化志愿服务内容、工作方式和活动载体,积极构建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推动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按计划高标准完成,市文体新广局成立文化志愿服务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体局文艺科,负责志愿活动的具体协调、管理工作。全市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文化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公益性文化单位按照《省文化厅、省文明办关于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要求,负责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实施。
三、活动内容
鄂州市2018年文化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包括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9个主题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和以"健全组织、规范管理、壮大队伍"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志愿服务基础性工作。
(一)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9个主题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我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和公益性文化单位要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制度,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服务深入开展。2018年,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要重点围绕以下9个主题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1."传递书香、见证成长"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文化志愿者参与各级公共图书馆讲座培训、图书导读、读者咨询等各项服务,为读者学习知识创造良好环境。
2."精彩生活、幸福使者"文化馆(站)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文化志愿者积极参与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文艺技能培训、参加各种文艺演出,丰富群众精彩文化生活,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3."共享历史、感受快乐"博物馆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文化志愿者担任讲解员、参与展览布展、协助做好文物非遗档案整理、开展文物非遗知识普及活动等,让人们在认知和欣赏过程中,增长见识,陶冶情操。
4."感受艺术、美丽心灵"美术馆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文化志愿者担任导览员、讲解员,参与举办美术讲座,普及美术知识,提高大众的审美水平和欣赏能力,吸引更多群众走进美术馆感受艺术的魅力。
5."文化惠民、为您服务"文化惠民工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文化志愿者协助做好重大文化惠民工程的技术支持、政策宣传、资源整理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建设水平,促进共建共享,活跃城乡基层文化活动。
6."邻里守望、文化暖心"关爱重点群体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文化志愿者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志愿服务,让困难群众得到及时的关爱,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7."欢乐节日、爱我中华"节日纪念日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利用传统节日和纪念日,组织文化志愿者举办文艺演出、演讲、诗歌朗诵等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8."文化公益、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吸纳热心文化工作的企业和非营利组织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参与公益性文化活动。通过企业冠名、活动宣传、新闻报道等方式,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文化志愿服务工作。
9."关爱成长、快乐生活"乡村学校少年宫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文化志愿者加入乡村学校少年宫志愿辅导员队伍,就近就便组织农村学生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农村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二)以"规范管理、健全组织、壮大队伍"为主要内容,夯实文化志愿服务工作基础
各地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结合我省文化志愿服务试点工作和文化志愿者网络服务平台试运行,进一步推动文化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1.加强制度建设。制定贯彻落实《文化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的配套政策文件,推动出台本地区(单位)文化志愿服务工作规范、标准、细则等,为文化志愿服务深入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2.加强规范化管理。健全市级文化志愿服务组织,普遍建立市、区两级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完善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各类文化志愿服务组织的分类管理。组织做好以"健全组织、规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志愿服务试点工作。
3.加强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完善文化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管理、考核、激励等方面的制度,加强对文化志愿服务保障和支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发展壮大本地区文化志愿者队伍。
四、项目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8月):市文体新广局会同市文明办印发工作方案,组织2项示范活动的项目对接。各区文化行政部门和市、区文化单位根据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发动本地区、本单位文化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
(二)实施阶段(9-11月):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单位全面启动实施各类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按计划推动文化志愿服务项目实施,及时向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志愿服务信息管理平台报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加强活动宣传推广,掀起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热潮。
(三)总结阶段(11-12月):市、区文化部门要认真总结文化志愿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时向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报送本地区年度文化志愿服务活动资料,主要包括志愿服务活动总结材料、活动图片和相关视频资料等。组织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典型单位、文化志愿服务、试点典型单位、最美文化志愿服务团队和最美文化志愿者评选活动。对在活动中组织好的项目、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推荐文化和旅游部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文化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把开展文化志愿服务系列活动作为重要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任务的总体部署,及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做好组织指导和统筹推动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实施。要积极利用湖北省文化志愿者网络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各级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加强对文化志愿者的分级分类管理。要加强岗前培训,建立文化志愿者档案,规范文化志愿者注册服务证和文化志愿者标识的使用管理,对志愿者参与活动情况、服务质量和效果等进行跟踪管理。
(二)加大对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和推广。参与"春雨工程"和"阳光工程"文化志愿服务项目的单位,做好统一名称标识、及时报送信息和提供备查材料工作,并将材料及时上报文化志愿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在项目开展过程中,要打造一批文化志愿服务品牌项目。要加强活动宣传,同步策划宣传报道方案。
(三)加大对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支持和保障。市直各单位和各区文化部门要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积极拓展社会筹资渠道,为活动开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要尊重和保障文化志愿者权益,为文化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要制定活动安全预案,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要完善激励机制,对在活动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先进集体、个人和优秀项目给予适当奖励,切实保护好志愿者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各地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工作为文化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鄂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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