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都生态廊道全民健身区提档升级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三次)公告

日期:2021-02-23
招标项目名称: 吴都生态廊道全民健身区提档升级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三次)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2020-420700-89-01-048079
项目出资比例:    
项目备案机关: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项目规模: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7253.9m2,其中室外道路及硬质铺装面积5328.9m2、园林绿化面积11480m2、临建用房面积445m2,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等设施。
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ezggzy.cn)
交易地点: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129号市民中心三楼)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会议安排
同时发布公告的媒体名称: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1-02-23 20:10
公告发布结束时间: 2021-03-18 09:3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21-03-01 12: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21-03-01 18:0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经办人: 王性放
办公电话: 027-53083665
移动电话 13308687051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 郭涵度
办公电话: 027-87816666-8213
移动电话: 1552716662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42070220201106001001001
标段名称: 吴都生态廊道全民健身区提档升级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三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1-03-18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本次发包估价: 514.94 万元
合同估价说明: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14.9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控制价为484.86万元,设计费控制价为15.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不含工程设计费)控制价为14.45万元。
招标范围: 1.设计工作: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批通过的初步设计方案、设计任务书,完成本项目的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负责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纸、消防设计审查工作,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消防设计审查合格通知书;负责设备采购和施工现场的设计服务工作;负责完成竣工图。包括但不限于: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和电气工程(含监控)。 2.采购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所需设备材料的选型、采购、安装、保管、调试等工作。 3.施工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园建施工、设备安装、土建施工、拆除、修缮等。 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单项验收工作,并根据工程竣工验收规范,负责承包范围内工程资料的整理(含竣工图),配合发包人办理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⒌缺陷责任期:负责承包范围内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保工作。
工程地址: 鄂州市鄂城区滨湖西路至黄龙路段(吴都生态廊道全民健身区范围内)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鄂州市鄂城区滨湖西路至黄龙路段(吴都生态廊道全民健身区范围内)
拟采用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需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含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他投标条件: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二年财务状况未发生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的; 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4.近三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要求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2、施工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可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3、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上所有负责人均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需由施工单位提供) 注:以上均需提供合同彩色扫描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 5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1-03-18 09:30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 580745588888
收款人: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预审)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办理指南见“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ezggzy.cn)”办事服务>>服务指南。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注册;

    (2)施工、监理类项目,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

    (3)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项目负责人及造价师电子签章可根据需要选择办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需办理联合体代表(主体单位)的相关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主体单位)的相关数字证书,联合体单位需根据招标(预审)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5)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标书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采取网上开标的,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解密;如特殊项目要求采用纸质文件投标,不需进行解密操作,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

  3. 3、招标资料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ez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代表单位操作)登录【投标入口】(建设工程类),获取招标文件、预审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资料的唯一途径;招标人不提供邮寄或现场发放招标资料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登记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款项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并在到账成功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缴纳投标保证金”菜单,点击缴纳查询到账记录,将到账记录绑定至相应标段,完成缴纳。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资格预审的项目在预审阶段一般不要求缴纳保证金(特殊要求根据预审文件执行),进入投标阶段后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再行缴纳。

  5. 5、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

    (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入口】(建设工程类)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具体操作见“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ezggzy.cn)”办事服务>>服务指南;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并进行电子签名确认,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成功后,在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需更改的,可撤销签名确认后重新上传并重新电子签名确认,重新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同样视为未递交;

    (4)根据招标(预审)文件要求,如需现场递交备份光盘投标文件(预审申请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地点递交刻录投标文件(预审申请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预审文件)中相关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视为放弃因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解密后无法正常读取或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时进行补救的权利。

  6. 6、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

    (1)本平台招标项目一般要求全部采取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需按本提示第5条及招标(预审)文件相关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如因招标项目特殊情况,不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纸质文件投标、开标并评标的,须按招标(预审)文件的规定递交纸质文件,无需网上递交电子文件;

    (2)方案设计、货物采购等类型项目,如招标(预审)文件要求须递交方案展板、模型、样品等投标资料的,或招标项目特殊情况要求需递交纸质文件备份的,应按招标(预审)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所要求的内容递交至指定地点。

  7. 7、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预审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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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鄂州市文化和旅游(体育、广电)局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62号 邮编:436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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