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旅游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网上公示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9-240656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9年10月11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11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为加快鄂州市旅游产业发展步伐,推动鄂州市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促进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旅游业的跨越式发展,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编制了《鄂州市旅游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委托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展鄂州市旅游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规划环评有关内容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简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科学持续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把旅游业放在鄂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以建设旅游经济强市为目标,以目的地打造、集聚区发展、集散地建设、度假区开发为重点,以龙头带动、项目支撑、企业培育、市场运作、品牌引领、服务提升为抓手,以完善法规政策和创新体制机制为保障。进一步整合旅游资源,大力挖掘乡村民俗和三国历史文化,推进旅游景区景点建设,打造系列旅游精品,塑造国内知名旅游品牌,不断扩大旅游产业规模,加快旅游国际化、现代化和信息化进程,创新旅游管理体制,切实把旅游业培育成为鄂州国民经济更加重要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推动鄂州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目标定位

“十三五”规划期内,合理有序开发自然生态和人文民俗等旅游资源,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不断提升游客满意度,持续扩大旅游惠民力度,实现“两个带动、三个提升、五个转变”。

“两个带动”

旅游业成为带动现代服务经济的着力点和带动新消费热点的引擎。

“三个提升”

旅游业从满足游客的一般观光游需求向满足休闲度假游需求提升;旅游产业从分散开发向整合资源、统筹开发提升;从简单追求旅游规模向大力提高人均消费能力、追求旅游质量提升。

“五个转变”

旅游产品由单一观光型向多元复合型转变;经营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发展模式由规模数量型向规模、质量、效益并重型转变;旅游供给由满足游客基本消费需求向提供高质量服务转变;旅游功能由单纯注重经济功能向积极发挥综合功能转变。

紧紧围绕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鄂州在长江经济带的得“中”独厚区位和“两型社会”示范区建设的优势,提升和完善现有旅游项目,建成种类丰富、档次适中的旅游产品体系,逐步将“山水乡愁”打造成为中国美丽乡村示范区与乡村休闲度假旅游第一品牌,按照现代理念与一流标准开发旅游产业,将鄂州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上著名的国际滨江滨湖生态旅游目的地。

(三)发展目标

1、经济指标

旅游产业增长速度高于全市国民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全国旅游产业平均增长速度;旅游综合收入增长速度高于游客数量增长速度。到2020年,年接待国内外旅游者确保达到1200万人次以上,力争接待国内外旅游者达到1500万人次,“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11%以上;旅游总收入确保达到120亿元以上,力争达到160亿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12%以上,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在10%以上,旅游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战略性支柱产业。

2、产业指标

形成基础设施完善、产业结构优化、市场主体壮大、产业规模扩张、产业结构优化、产业素质提升、区域协作深化、服务质量优化的旅游产业体系,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超过10%,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战略性支持产业。强化旅游产业在第三产业中的龙头地位,到2020年,旅游产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6%。

3、社会指标

充分发挥旅游产业在扩内需、调结构、促消费、保增长等方面的作用。到2020年,旅游就业岗位达到15万人以上,其中:提供直接旅游就业达3万人,带动社会关联就业12万人;旅游产业在生态保护、文化繁荣、形象提升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凸显,成为促进鄂州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推手。

4、发展指标

旅游发展综合指数、产业升级速度、发展方式评价和游客满意率保持在全国同类旅游城市领先水平,建设成为国家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力争培育旅游企业集团2-3家;打造1-2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达到2-3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2个,国家级度假社区1-2家,国家乡村旅游示范区1-2家,国家湿地公园1-2个;湖北省级旅游强县(区)1个,旅游名镇2-3个,旅游名村5-10个,旅游名街1-3条,五星级农家乐10-15家。

二、规划环评业主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童海燕 

联系电话:0711-5070586

联系地址:鄂州市古城路1号

编:4360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乙字第2642号

址:鄂州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03号水岸国际K6-1晶座26层

编:430062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7-59807848

E-mail:104189416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进行规划方案分、污染源分析和污染防治措施分析;评价本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的相容性、一致性以及规划目标、布局、规模及重点项目的合理性。

2、调查鄂州市旅游发展、社会经济、资源、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

3、通过规划分析,识别主要环境影响特征,预测分析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社会、生态和环境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减缓规划的环境影响措施与建议。

4、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征求有关部门和个人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5、综合分析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规划调整建议,分析论证规划实施的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旅游发展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看法,对减缓环境影响措施的建议和建议;对目前规划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规划布局、规模、发展方向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征询工作的建议等。具体内容如下:

1)您认为本规划区范围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您认为本规划的实施对环境主要有哪些影响?

3)您认为本规划应加强哪些措施以减缓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4)从环保角度考虑,您对本规划有何意见或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信息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如果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方面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向业主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

 

 

站点地图 网站标识:4207000031 鄂ICP备05017375号
主办单位:鄂州市文化和旅游(体育、广电)局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62号 邮编:436099
联系人:汪德林、程威 电话:027-53083600 传真:027-53083600 邮箱:ezswlj@e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