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1-00424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1年02月04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04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系统2021年部门工作计划 

  第四部分 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政策措施,起草历史文化保护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全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相关领域及旅游业发展,拟订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指导、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规范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指导、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负责全市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承担文物有关审核、审批、监管及相关资质管理。指导、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市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与信息化建设。 

  9.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牵头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 

  12.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研究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市举办、承办的国际国内重大比赛的指导、组织和协调,指导参加省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性的体育竞赛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市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3.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行业监管。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及广播电视文艺作品的创作与生产,把握正确的创作导向和舆论导向。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共有14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财务与统计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文物科、产业发展科、行业管理科、宣传推广科、体育科、广电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科。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群众艺术馆、市博物馆、市图书馆、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市青少年业余体校运动学校、市艺术创作研究所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局机关编制人数39人,其中行政编制定编30人,参公事业编制3人,工勤编制6人,实有人员90人:其中在职32人,离休人员1人, 退休人员57人;二级单位事业编制116人,公益二类编制17人,其他编制1人,预算人数共计187人,其中在职人数107人,离休人员 1人,退休人员79人。 

  第二部分 鄂州市文化和旅游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鄂州市文化和旅游系统2021年主要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1.落实河湖长制,改善河湖和小微水体水质,保障梁子湖水体环境稳定达标;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行动。 

  2.提能善政强担当。持之以恒加强学习、锤炼本领,不断提升专业精神、专业能力,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成为行家里手。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不搞遥控指挥,不当甩手掌柜,承诺的事项坚决兑现,既定的事情坚决办成,做到既能善谋全局、善抓大事,又能推动工作精细化、行动精准化,努力当好干事创业“领头羊”、改革创新“开山斧”、为民解难“孺子牛”。 

  3.加大梁子湖、红莲湖等重点区域文旅宣传力度,建设梁子湖全域旅游示范区;将招商引资作为“一号工程”;确保葛店动漫文化小镇开工;发挥消费引领作用,推动实体商业线上线下融合,培育夜间消费、康养消费、定制消费等新消费模式;加快梁子湖区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和国家级示范湖泊;加快鄂旅投梁子湖文旅项目建设;支持华容区争创国家级台创园;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扶持发展现代种业,培育龙头企业和产业化联合体;鼓励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康养、文化体育、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品牌,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基地;建成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打造“沿江、沿港、沿湖、沿山”农旅融合示范带和精品线路;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多元化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双十工程”;推进林长制,加快“绿满鄂州”建设;开展“双千”活动,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推进文化民俗街、商业步行街、小吃娱乐街改造升级。 

  4.完善公共文旅服务基础设施,完成鄂州大剧院维修改造。 

  5.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完善公共文旅服务基础设施,加快区级“三馆一场”建设;推动文化中心、体育中心、会展中心开工建设;争创“共享+众筹”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国家级实验区;继续推进“擦亮小城镇”行动;鄂城区探索主城区现代化城市治理模式。 

  6.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推进“互联网+监管”方式创新;落实境外来返人员数据信息和全流程管理闭环;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针对痛点、堵点、难点,出台约束性强、可操作的优化营商环境硬措施;组织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和测评,完善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办法和长效机制;严格实行“扫码+测温”举措,加强重点场所及重点人群常态化监测;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7.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改进作风优服务。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廉洁政府建设。健全政务服务奖惩机制,运用好“好差评”结果。持续开展电视问效,拓宽群众诉求反映渠道。一切从服务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基点考虑问题、谋划工作,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强化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意识,坚决反对浪费,带头过苦日子。 

  8.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扶贫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将易致贫、易返贫人口纳入动态管理;旗帜鲜明讲政治。入脑入心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自觉将政府一切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9.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积极筹办市运动会;举办国际马拉松活动;举办中国钓鱼大师赛活动;启动桥头森林公园前期工作;推进新高考背景下的课程改革及教育评价改革,深化体教融合改革,加快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残疾人帮扶;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327个老旧小区改造。 

  10.加快鄂州长江大桥及配套路网建设;确保新港高速鄂州段项目开工;加快机场高速一期等项目建设;力争武阳高速鄂州段建成通车;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推进项目早开工、早建成;进一步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 

  11.举办系列文化活动和旅游节庆活动,持续推进“与爱同行,惠游湖北”行动。 

  12.围绕建党100周年,繁荣文艺精品创作。 

  13.科学编制全市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八五”普法;依法行政履职责。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提升政府系统党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完善并公布市区镇三级政府权责清单,进一步明晰政府职能边界。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发挥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政府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法律、监察和人民监督;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网格建设。 

  第四部分 鄂州市文旅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610.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22.0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69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1200万元,上年专项结转2113.3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8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8731.3万元,主要原因:鄂州大剧院维修改造、群艺馆、非遗馆改扩建工程及体彩公益金等项目去年未纳入收入预算,今年纳入收入预算;结转项目去年未纳入收入预算,“与爱同行、惠游湖北”省级奖补资金、市吴都生态廊道全民健身区项目等结转项目均纳入今年收入预算。 

  (二)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61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3.09万元,项目支出 11127.3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 8731.3万元,主要原因:鄂州大剧院维修改造、群艺馆、非遗馆改扩建工程及体彩公益金等项目去年未纳入支出预算,今年纳入支出预算;结转项目去年未纳入支出预算,“与爱同行、惠游湖北”省级奖补资金、市吴都生态廊道全民健身区项目等结转项目均纳入今年支出预算。 

  二、部门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情况说明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其他支出等。 

  三、部门预算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情况说明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190.01万元,其中:当年预算 9812.09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483.0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180.7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奖励工资、社保、医疗、住房公积金等。 

  2.公用经费302.32万元,包括: 一般公用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其他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8706.92万元。主要安排为:产业发展及宣传推广项目、鄂州大剧院维修改造、吴都生态廊道全民健身区提档升级工程、公共服务建设与保障项目、文物保护、考古、广电、三国吴楚文化研究、购书经费、免费开放场馆及其他文体活动、上年结转项目专项等方面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1.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7.4 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去年与今年均无此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21.6万元,对比2020年增加15.4万元,主要原因是为推动全市旅游业疫后重振、加快旅游业恢复振兴,根据省委省政府继续深化开展“与爱同行,惠游湖北”活动的指示精神,将在省内外大力开展一系列宣传营销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对比2020年预算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正常调整。 

  1.公务用车购置费无该项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万元,对比2020年增加2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35.44万元,主要用于群众体育、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等。2020年体彩公益金未纳入财政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01.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其他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1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308.771 万元。包括: 

  1.货物类138.761万元。其中: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及办公费38.761万元、图书购置100万元。 

  2.服务类 170.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万元;印刷费57.01万元; 物业管理费104万元。 

  3.工程类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单位房屋情况:局机关及艺术创作研究所借用房产大厦4.5楼办公区为办公楼,原局机关房屋面积1200平方米调剂给吴都社区居委员、博物馆房屋面积2700平方米、社会体育管理中心房屋面积19688.04平方米(明堂体育场)、青少年业余体校房屋面积5197平方米(含训练场)、市图书馆老馆办公房屋面积2800平方米2020年改扩建为群艺馆办公楼及训练室,图书馆新馆只有使用权;群艺馆新馆建筑面积5900平方米,其中主馆建筑面积4300平方米,分馆(非遗馆)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均在改扩建。 

  2、车辆情况:一共有7台车,其中公务用车5辆分别是局机关1台、市群众艺术馆1台、博物馆2台、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1台;市群艺馆1辆流动舞台车、市图书馆1辆流动图书车。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设置有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706.92万元。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当地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 

  2、工资福利性支出:指单位干部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和考核奖。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指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医疗费支出。 

  4、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车运行费、差旅费、公务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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