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首部以文物保护为主题的政府规章——《鄂州市观音阁保护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日期:2024-02-01

  观音阁,作为鄂州地标建筑和城市名片,是传承城市文脉的重要载体,是不可再生的宝贵文化遗产。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鄂州文化文物资源活化利用,进一步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观音阁的安全保护。我市正式颁布了《鄂州市观音阁保护管理办法》,为历经700余年风霜的万里长江第一阁穿上“金钟罩”。《办法》全文共19条,主要从职责分工、保护措施、合理利用、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规范。 

  该《办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权责清晰,明确责任主体。针对我市目前观音阁保护管理现状,根据国家最新规定及现实需求,《办法》分别增设了“明确管理部门及管理职责”“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做好观音阁的防灾减灾工作“保护专家咨询制度等相应条文,通过制度的合理安排设计,确保保护工作顺利进行。二是结合实际,实行分层次保护。《办法》明确了按照依法划定和公布的区域确定观音阁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规定了在两线范围内禁止从事的活动。并作出标志说明,对观音阁实行分层次保护。三是因地制宜,鼓励活化利用。《办法》结合新时代“让文物活起来”的方针政策,鼓励开展与观音阁有关的学术研究、成果出版、文艺作品创作展演以及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及其衍生产品。

  该《办法》体现了新时代对文物工作新要求,坚持把保护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妥善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推动文物合理利用,多措并举加大管理力度,将严厉打击破坏文物违法行为。下一步,我市将观音阁预防性保护利用作为一个重要项目立项,编制观音阁预防性保护方案,推进做好观音阁保护利用各项工作,为擦亮“湖北之根,武昌之源”文化名片、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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