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居住的小区内健身器材已经使用了五年,非常陈旧,有的已不能使用,请问是怎么维修呢?可以重新赠送新的健身器材吗?

信息来源: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日期:2018-07-18

  市民:我所居住的小区内健身器材已经使用了五年,非常陈旧,有的已不能使用,请问是怎么维修呢?可以重新赠送新的健身器材吗?

  回答:自我市启动全民健身工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及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扎实工作,认真实施,在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推进群众体育发展、提高全民健康素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体育健身正逐渐成为市民衣、食、住、行之外的第五生活要素,全民健身工程已成为惠及广大群众的民心工程,推进了我市城乡体育协调发展。目前我市城乡大多数新社区和农村320个行政村都配有篮球架、乒乓球台、健身路径等体育设施。根据《鄂州市“中国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管理暂行规定》协议书第七条规定,受赠单位负责健身器材的全部维护和管理责任,保证体育器材使用的安全性和公益性。随着城乡一体化的迅猛发展,城乡新社区不断涌现,市文体局将优先考虑新建社区居民健身需要赠送健身器材。已获赠健身器材的社区,要做好器材维修,并保证其使用安全。如健身器材已过使用年限或受损不能使用,原则上应由社区自筹解决重新购置器材问题。办公地址:鄂州市古肆北街9号联系科室:鄂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科联 系 人:张艳丽联系电话:0711-3870437 监督电话:0711-387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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